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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供應商了解采購信息,根據《物資服務集中采購需求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專用頭盔、面罩、抗荷服、代償服采購項目的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需求概況 | 初步技術參數 | 預算金額(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 備注 |
|---|---|---|---|---|---|---|
| 1 | 專用頭盔、面罩、抗荷服、代償服采購項目 | 采購內容:1.某型航空生理訓練輔助設備(配套專用頭盔、面罩、抗荷服、代償服)15套,預算單價5萬元,預算總價75萬元。2.某型航空生理訓練輔助設備(配套專用頭盔、面罩、抗荷服、代償服)10套,預算單價15萬元,預算總價150萬元。 采購數量:25套 主要功能或目標:1.頭盔可保護飛行員在正常飛行過程中頭部免受碰撞造成的損傷,應急情況下(彈射跳傘時)可保護飛行員頭部免受碰撞、穿刺和迎面高速氣流吹襲引起的損傷;頭盔與加壓供氧面罩、機上機通/電臺配套可保證優質的通訊性能;通訊組件中的耳罩模塊具有良好的隔噪性能,為飛行員提供噪聲防護。2.面罩保證飛行員在正常飛行中正常供氧和通訊;在應急情況下(座艙失去氣密或彈射跳傘)保持面罩腔內余壓和規定時間內應急加壓供氧;在高速氣流的吹拂下,保護臉部避免損傷。3.抗荷服對飛行員腹部及下肢產生適宜的機械壓力,可有效提高飛行員對正向過載的耐力,與抗荷抗缺氧能力檢測儀配套使用。4.代償背心與兩用褲配套,在12km~18km 高度進行應急加壓供氧時,在18km停留1min,18km~12km下降時間在2min內保證飛行員正常操作能力或彈射離機。代償背心與兩用褲配套使用,實行加壓呼吸時其抗過載范圍5G~9G。5.代償服在12~20km高空座艙失去氣密性或彈射離機跳傘時,與保護頭盔、氧氣面罩及相應的氧氣設備配套使用,保證對飛行員進行3min的應急加壓供氧,使飛行員在此期間內保持工作能力。 需滿足的要求:滿足航空生理訓練要求 | 1.頭盔:防護性能適用于多種機型,保護飛行員在飛行、彈射跳傘或強行著陸時免受或減輕碰撞對頭部造成的損傷;頭盔重量≤1250g;最大使用高度12km,速度≤1000km/h。2.面罩:氧氣面罩與保護頭盔、代償背心等配套使用,可滿足正常及應急條件下的供氧防護需求;面罩重量≤600g;吸氣阻力:地面流量60L/min,吸氣阻力≤0.245kPa;地面流量132L/min,吸氣阻力≤0.441kPa;連續大流量下吸氣阻力:連續流量180L/min,吸氣阻力≤0.735kPa;連續流量250L/min,吸氣阻力≤1.324kPa;雙向余壓下呼氣活門漏氣量:雙向余壓4.9kPa,呼氣活門漏氣量≤1.8L/min;雙向余壓8.8kPa,呼氣活門漏氣量≤2.5L/min;貯存期2年,使用期限6年。3.代償背心:工作溫度范圍±55℃;單件重量≤1.05kg(不含提包);代償背心貯存使用期與使用期限:貯存使用期≥8年,使用期限≥5年。4.代償服:與彈射座椅和其它防護裝備配套,不影響飛行操縱及彈射,最大允許彈射速度為1300km/h;重量不超過5.0kg。5.抗荷服:與相應抗荷調壓器配套使用,在過載增長率3G/s,過載持續時間不小于15.0s條件下,抗荷性能不低于2.0G。抗荷服面料具有阻燃性,可有效防止二次燒傷。單件抗荷服的重量≤2kg。自驗收之日算起抗荷服貯存使用期限共8年,使用保障期2年200飛行小時。 | 225.00 | 2025年04月 | 無 |
注:1.本次意向公開的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2.供應商可以通過采購平臺反饋參與意向和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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