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央空調工程需求公示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泰安市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央空調工程
2、預算控制價:177.889萬元。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項目概述:本項目為泰安市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央空調工程,采購內容包括空調器、風機盤管、通風管道安裝工程及通風工程檢測調試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本項目為泰安市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央空調工程,預算控制價為177.889萬元。具體內容及數量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2.需實現的功能或目標:滿足泰安市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央空調工程采購需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國家及地方現行的相關最新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庫〔2020〕46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實施時間:60日歷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實施地點:泰安市****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務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地方最新標準;
服務期限(工期):60日歷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服務效率:按時、精確、保質、保量。
8.項目驗收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起,至****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5年04 月07日17時00分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泰安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地 址:泰安市****
聯系方式:0538-501666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晶
電 話:****
附件: 需求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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