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各相關單位及潛在投標人:
點擊登錄查看受點擊登錄查看的委托,對云浮市云安區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一期)投資人暨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現就項目提疑答復如下:
問題一:在招標文件及《投資合作協議》中,關于中標總承包企業中標后需在云安區成立公司性質的表述不一致,詳細內容如下:
1.招標公告第 2.1 條“(4)項目公司組建:1.中標方(投資人)需與鯤鵬公司合作在云安區****
2.《投資合作協議》第 7頁“1.3.實施內容:……甲方與乙方在云安區合作注冊成立項目公司(如乙方為聯合體,則由聯合體中負責投資的成員需與甲方注冊成立項目公司,中標總承包企業需在云安區成立分公司(云安區企業除外))……。”
建議:建議在招標文件、《投資合作協議》以及后續協議中,統一明確為“中標總承包企業需在云安區成立分公司(云安區企業除外)”。
答復:同意,招標文件、《投資合作協議》以及后續協議中,統一明確為“中標總承包企業需在云安區成立分公司(云安區企業除外)”。
問題二:在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中關于投標人責任及保證存在不合理的問題,詳細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第46頁《投標函》“1、……我方愿意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項目的籌劃、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運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的責任”。
2.招標文件第46頁《投標函》“2、……并籌措本項目所需的建設資金”。
因本項目內容未包含融資、運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建議修改為:
1.建議修改為“1、……我方愿意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項目的籌劃、投資、勘察、設計和建設等全過程的責任”。
2.建議修改為“2、……并按股權比例履行出資義務”。
答復:1.招標文件第46頁《投標函》“1、……我方愿意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項目的籌劃、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運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的責任”修改為:“1、……我方愿意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中標后與招標人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作為項目實施主體承擔本項目的籌劃、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運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的責任。”
2.招標文件第46頁《投標函》“2、……并籌措本項目所需的建設資金”修改為:“2、……并按股權比例履行出資義務”。
注:未按上述修改的,不作為投標函不響應的廢標條件。
問題三:在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七、項目實施計劃”中技術評審方案的內容要求超出了投標人職責范圍,投標人無運營維護責任。
招標文件 P55 項目實施計劃中第四點“技術評審方案,包括:(1)工程施工方案;(2)項目投資方案;(3)項目運營、維護方案;(4)勘察方案”。因本項目未包含項目運營、維護方案,建議修改為“技術評審方案,包括:(1)工程施工方案;(2)項目投資方案;(3)勘察方案”。
答復:投標人在“(3)項目運營、維護方案”章節提供相關的運營及維護方案或建議即可。
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網站,確認投標并下載招標文件(否則無法上傳電子投標文件);除以上內容作出修正、澄清,其他內容不變。若本澄清公告內容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公告內容為準,各潛在投標人應優先閱讀本澄清公告的內容。招標文件未涉及上述內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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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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