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賓大道段)擴建工程基站遷移工程
競爭性磋商公告
各供應商:
點擊登錄查看受點擊登錄查看的委托,對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賓大道段)擴建工程-基站遷改工程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 GDHS-****
二、項目名稱: 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賓大道段)擴建工程-基站遷改工程
三、招標控制價: ¥908,565.00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 1 | 投標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
| (1)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
| (2) |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 |
| (3)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
| (5) | 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
2、投標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信用記錄: 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