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流水線設備、冷庫、橋架、化制間設備、電子牲畜秤等廢舊機器設備一批轉讓
項目編號:****
掛牌價格 23.94萬元
交易品類 資產轉讓
所在地區 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系 點擊登錄查看、應女士|聯系電話:****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屠宰流水線設備、冷庫、橋架、化制間設備、電子牲畜秤等廢舊機器設備一批轉讓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機械設備 | 名稱 | 屠宰流水線設備、冷庫、橋架、化制間設備、電子牲畜秤等廢舊機器設備一批轉讓 | ||
| 規格型號 | 詳見清單 | 計量單位 | 項 | |
| 數量 | 35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 現狀分析 | ||||
| 瑕疵情況 | ||||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物以存放現場實物現狀為準進行轉讓、交付,轉讓方提供的標的清單僅供受讓方參考,若出現實物與標的清單實際品名、種類、數量、質量不符的情況,應以現場實際現狀為準,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轉讓方不再進行找補。移交過程中,受讓方不能以隱瞞、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轉讓方指定的范圍內容,一經發現給予處罰物資原值的2倍以內的罰金。 2.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4.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轉讓合同。 5.報名、看樣時間:****起至****下午5時止 6.咨詢地點:溫州市鹿城區江濱東路1號溫州國際會展中心一期2樓溫州拍賣行有限公司 7.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 8.咨詢及看樣電話:**** 9.交易方式:采用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 | ||
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注冊地 | 浙江省溫州市****6樓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22788A |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23.94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至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在《資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支付5萬元履約保證金。標的交割完畢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有委托方蓋章的移交確認單后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2.合同簽訂及成交款支付方式: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付清成交款。 3.標的物交付:標的物以存放現場實物現狀為準進行轉讓、交付,轉讓方提供的標的清單僅供受讓方參考,若出現實物與標的清單實際品名、種類、數量、質量不符的情況,應以現場實際現狀為準,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轉讓方不再進行找補。移交過程中,受讓方不能以隱瞞、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轉讓方指定的范圍內容,一經發現給予處罰物資原值的2倍以內的罰金。 4.標的物監管與交割:標的物交割之前,轉讓方承擔標的的保管責任,《資產轉讓合同》簽署完畢后,標的物監管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受讓方可自行派人監管標的物(費用由受讓方自理),受讓方按規定期限繳納全額成交價款后,正式辦理交割手續。正式辦理交割手續前,標的物不得移離原位及搬離現場。標的物移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移交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受讓方自負。 5.逾期責任:受讓方在付清全部款項后,轉讓方于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物移交給受讓方,受讓方須在辦理移交手續后10天內清運完畢,逾期則視為受讓方違約,每逾期一天,處違約金成交價1%。若逾期超過5天,則本次轉讓合同自動終止,轉讓方有權自主處置剩余標的,除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外,已交的拍賣成交款不予返還。 6.拆卸及衛生要求:受讓方提貨時,在現場拆卸要遵守轉讓方的規章和安全規定,受讓方在拆卸及裝運過程中的所有拆卸搬運費用及安全事項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轉讓方提供拆卸方便。標的交割完畢后,受讓方應及時做好標的現場施工面的衛生、清潔工作。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蓋有公章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非法人組織代碼證為準;或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證為準)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資產展示安排 | 報名、看樣時間:****起至****下午5時止,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拍賣公司咨詢電話:****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標的清單.pdf |
| 材料附件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