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購計劃編號: | **** |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寧夏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綜合監(jiān)測--樣地調查項目 |
|---|---|---|---|
| 分包名稱: | 寧夏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綜合監(jiān)測--樣地調查項目三標段 | 分包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預算金額 | 288500.00 |
| 報價方式: | 總價采購項目 | 是否屬于技術復雜, 專業(yè)性強的采購項目: | 否 |
| 是否為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定價標 和固定價格采購項目: | 否 | 是否適宜由中小企業(yè)提供: | 是 |
| 不適宜由中小企業(yè)提供的情形: | 不適宜面向中小企業(yè)證明材料 (專家論證或集體決策或政策依據(jù)): |
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以上公示的項目采購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招標公告發(fā)布之前在線發(fā)起異議,并填寫異議內容及事實依據(jù),該異議僅作為社會主體對采購需求內容的監(jiān)督,采購人查詢異議內容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納異議內容。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應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 (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如投標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1.2 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
1.6 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資格承諾函》)。
2.供應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3.(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 1是 0否
4.合格投標人的其他資格要求:
| 序號 | 合格投標人的其他資格要求 |
|---|---|
| 1 | 無 |
三、商務要求
采購標的交付(實施)的時間(期限)按合同約定
涉及采購標的的知識產(chǎn)權歸屬和處理方式歸甲方所屬
采購標的交付地點(范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付款條件(進度和方式)根據(jù)合同約定的工作進度付款
四、技術要求
貨物類 服務類 工程類
| 標的清單(服務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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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品目名稱及編碼 | 標的名稱 | 服務內容 | 數(shù)量 | 單價 | 服務標準及詳細要求 | 服務期限 | 備注 |
| 1 | C****-其他林業(yè)服務 | 寧夏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綜合監(jiān)測--樣地調查項目 | 森林樣地調查(涵蓋區(qū)域:大武口區(qū)、惠農(nóng)區(qū)、平羅縣、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 | 1 | 288500.00 | 標的1-其他林業(yè)服務:完成全區(qū)**** | 按合同約定 | |
采購需求附件:
| 采購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類型: 貨物類 服務類 工程類
服務類
服務內容完成全區(qū)****
履約保證金無
甲方責任1、甲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甲方根據(jù)招標文件、項目服務工作進度和政府專項資金到位額度付給乙方咨詢費。3、在項目咨詢人員進入現(xiàn)場作業(yè)時,甲方應配合乙方收集資料協(xié)調現(xiàn)場調查。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中止、終止履行本合同,但需支付乙方相應費用。
乙方責任1.乙方按甲方要求,按照《寧夏森林資源連續(xù)清查樣地調查技術細則》,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提交成果中若出現(xiàn)遺漏或錯誤,應負責修改或補充; 3.未經(jīng)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轉讓甲方的技術資料及圖紙。項目完成后,甲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以及所有相關調查成果必須交還甲方,乙方不得保留; 4.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交成果數(shù)據(jù)和工作報告; 5.乙方對成果數(shù)據(jù)和報告質量負責,若乙方提交的成果因質量問題被退回,乙方無條件修改并重新按規(guī)定提交。 6.乙方組建的專業(yè)調查隊伍,具備林業(yè)專業(yè)高級工程師3人,高級工程測量工程師1人,林業(yè)專業(yè)工程師6人,工程測量工程師1人,林業(yè)助理工程師1人。 7.若乙方未通過國家級外業(yè)質量檢查,需自行承擔全部返工費用并完成整改。
違約責任(一)乙方對提交的數(shù)據(jù)、成果出現(xiàn)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未能補充修改完成,或補充修改后仍無法驗收合格,則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約定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數(shù)據(jù)成果超過30日,則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全部已付款,同時承擔約定的違約金。)
不可抗力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有權終止合同或者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xié)商處理。
服務期限2025年
驗收標準(附驗收方案)(一)成果數(shù)據(jù)和報告要嚴格貫徹國家有關林業(yè)調查政策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范,提出的各項建議及技術措施切合實際,具有客觀性、公證性和科學性; (二)報告質量應滿足《2024年全國森林、草原、濕地調查監(jiān)測質量檢查辦法》的質量要求,并通過省級、國家級質量檢查驗收; (三)提交報告內容包括:樣地調查記錄(電子文檔和紙質記錄)、航跡、照片的電子文檔、成果報告等成果資料。 (驗收方案附件):
服務地點(范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付款條件(進度和方式)按照合同約定的工作進度支付
六、評審方法及評審細則
評標方法:
最低評標價法
綜合評分法
評審細則類別: 服務類細則類別
| 服務類細則類別 | |||
|---|---|---|---|
| 序號 | 評審項目 | 權重分 | 評分標準 |
| 1 | 投標報價 | 10.00 | 所有算術修正后的投標標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除低于成本價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投標報價被拒絕外。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按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10。 得分結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為各自最終得分(計算結果四舍五入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注: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 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chǎn)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xiàn)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
| 2 | 商務標響應情況 | 5.00 | 不能實質性滿足招標文件重要商務條款 (合同履行期限、投標有效期) 要求的視為無效投標。 滿足招標文件重要商務條款的得3分,以此為基礎:投標人商務條款優(yōu)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相應商務條款的,每有一項加1分,加分至5分為止。 |
| 3 | 類似業(yè)績 | 5.00 | 投標人提供自2022年1月至開標當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每有一項類似業(yè)績的得1分,得夠標準分為止。注:提供中標通知書和相對應的合同原件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中,否則不得分。 |
| 4 | 技術人員實務 | 10.00 | 1、投標人擬派項目服務人員在10人以上,且項目負責人具備林業(yè)相關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證書的得4分(有一項不滿足,此項不得分),滿分4分。 2、項目參與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具備林業(yè)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工程師每有1人加1分;林業(yè)相關專業(yè)工程師每有1人加0.5分;滿分6分。 注:提供人員證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放入投標文件中,否則不得分。 |
| 5 | 服務方案 | 30.00 | 1、對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分析的準確性及應對措施的針對性、可行性(滿分10分)。 對重難點問題分析完全準確,對本項目的技術要求把握準確、科學合理,具體應對措施針對性強、可行性強的,得10分。 對重難點問題分析準確,對本項目的技術和方法把握準確、科學合理,具體應對措施有一定的針對性、可行性的,得7分。 對重難點問題分析基本準確,對本項目的技術要求把握準確,具體應對措施針對性、可行性差的,得4分。 對重難點問題分析不準確,對本項目的技術要求把握不準確,具體應對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 未對重難點問題進行分析,不得分。 2、服務方案(滿分20分)。 服務方案內容全面具體、思路清晰,方案詳細,工作基礎分析合理,工作方法和技術措施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針對性、適用性,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產(chǎn)生問題的原因分析全面合理,提出的解決方案內容全面詳細、合理,指導性強,人員安排及技術路線合理、措施切實可行,完全滿足項目需求,得20分。 服務方案內容具體、條理清晰,工作基礎分析合理,工作方法和技術措施具有可行的操作性、針對性、適用性,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產(chǎn)生問題的原因分析全面,提出的解決方案內容全面,指導性合理,人員安排及技術路線合理、措施可以滿足項目需求,得16分。 服務方案內容具體,工作基礎分析基本合理,工作方法和技術措施具有操作性、針對性、適用性,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產(chǎn)生問題的原因分析,提出的解決方案內容全面,指導性合理,人員安排及技術路線合理、措施能滿足項目需求,得12分。 服務方案內容基本完善,工作基礎分析有偏差,工作方法和技術措施具有操作性、針對性、適用性,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產(chǎn)生問題的原因分析,提出的解決方案指導性薄弱,人員安排及技術路線基本合理、措施基本滿足項目需求,得8分。 服務方案內容不完善,工作方法和技術措施的操作性、針對性、適用性不合理,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產(chǎn)生問題的原因分析不準確,提出的解決方案指導性薄弱,得4分。 服務方案完全不符合本項目需求或未提供服務方案,不得分。 |
| 6 | 團隊配備 及管理方案 | 15.00 | 投標人需提供針對本項目的人員配備及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員配備;2.團隊架構分工;3.崗位分工職責;4.人員合同管理制度;5.溝通、銜接及時;6.質量控制制度;7.財務管理制度;8 .針對以上內容進行深化和細化或提供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合理化建議等進行綜合評審: 人員配備及管理方案整體規(guī)劃全面、合理、有針對性、制度明確,描述清晰合理,方案內容全面詳實,對1-7項內容進行了深化和細化或提供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合理化建議的得15分; 方案整體規(guī)劃基本全面、合理,有一定的針對性、制度明確,內容基本詳實,對1-7項內容進行了深化和細化或提供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合理化建議的得11分; 方案整體規(guī)劃基本全面,有一定針對性,制度明確,對1-7項內容進行了簡單的深化和細化或提供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合理化建議的得7分; 方案整體規(guī)劃模糊,缺乏針對性、制度不全面,內容不詳實,未對1-7項內容進行深化和細化或未提供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合理化建議的得3分; 未提供人員配備及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
| 7 | 風險控制 及應急預案 | 15.00 | 投標人需提供針對本項目的風險控制及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1.突發(fā)情況應急預案;2.爭議和矛盾事項應對方案;3.應急響應時間;4.應急響應人員配備及對接;5.風險管控管理方案 : 風險控制及應急方案內容全面詳實,整體規(guī)劃科學合理、應對措施針對性強、應急響應及時,應急響應人員配備及對接符合本項目需求,得15分; 風險控制及應急方案內容全面,整體規(guī)劃基本合理、應對措施有一定針對性、應急響應時間明確,應急響應人員配備及對接符合本項目需求,得11分; 風險控制及應急方案內容基本全面,整體規(guī)劃及應對措施有一定針對性、應急響應時間明確,應急響應人員配備及對接基本符合本項目需求,得7分; 風險控制及應急方案內容簡略,整體規(guī)劃缺乏合理性、應對措施針對性薄弱、沒有明確應急響應時間,應急響應人員配備及對接不符合本項目需求,得3分; 未提供風險控制及應急方案,不得分。 |
| 8 |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與進 度保障措施 10分 | 10.00 | 投標人須提供針對本項目的實施進度計劃與進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對項目進度保障管理辦法、進度保障措施、進度管理人員、項目時間節(jié)點劃分內容等進行綜合評審。 項目的實施進度計劃與進度保障措施內容邏輯縝密、保障措施完整詳實、進度保障專人負責、任務節(jié)點劃分明確、具體完全滿足本次采購需求的,得10 分;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與進度保障措施內容邏輯順暢、保障措施完整、進度保障專人負責、任務節(jié)點劃分完善合理的,得 7 分;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與進度保障措施的有具體方案,方案內容較完善,但實施辦法不具體的得 4 分;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與進度保障措施方案內容有缺失、不完善的得 2 分; 未提供相關措施的不得分。 |
| 合計: | 100.00 | ||
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以上公示的項目采購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招標公告發(fā)布之前在線發(fā)起異議,并填寫異議內容及事實依據(jù),該異議僅作為社會主體對采購需求內容的監(jiān)督,采購人查詢異議內容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納異議內容。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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