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高中等校舍除險加固工程一期施工(運動場部分)澄清文件
遞交時間:**** 17:28
| 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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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25,0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438,971.25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房建施工-信價量化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佛山市禪城區高中等校舍除險加固工程一期施工(運動場部分)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標段(包)編號:**** 項目名稱:佛山市禪城區高中等校舍除險加固工程一期施工(運動場部分)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出時間:**** 原定開標時間:****9時30分 一、澄清修改內容 現就《招標文件》第四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的2.2.4資信標的項目負責人第41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修改為: 項目負責人: 技術職稱:具有市政相關專業中級職稱的得1分,具有市政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職稱的得2分。 項目負責人: 技術職稱:具有市政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得2分。 二、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未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1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安澤街1號3棟首層12號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1號二座2205-2208房 聯系人:鄭工 聯系人:陳工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 **** |
| 遞交時間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