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公路項目施工監理JL1-JL2標段
招標文件補遺書(第01號)
本補遺書以《S14川主寺至紅原高速公路項目施工監理JL1-JL2標段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為基礎,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進一步對招標文件內容予以完善和補充,作為投標的共同基礎和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合同執行的依據,若招標文件與補遺書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
一、招標文件的修改
(一) 招標文件全文的: "土建工程"均修改為: "路基土建工程"。
(二) 刪除招標文件全文的: "除網頁截圖外,投標人無需再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三) 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五、資格審查資料(二)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近年完成的新建高速公路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監理情況表2中的序號: "1.1、1.2、1.3"修改為: "2.1、2.2、2.3";備注1里面的: "C4"修改為: "C2"。
"副總/駐地監理工程師" 修改為: "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 "總/駐地監理/駐地監理/副駐地監理工程師"修改為: "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
二、招標文件的澄清
(一) 招標文件全文的: "路基土建工程"均指須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橋梁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項目。
(二) 招標文件全文的: "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均指: "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職務"。
(三) 招標文件全文的: "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均指: "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駐地監理工程師職務"。
(四) 招標文件全文的單位業績均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
(五) 招標文件全文的人員業績均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
(四) 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五、資格審查資料(四)擬委任的主要人員情況表中: "總
****
SLOito0286LGB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