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公告
各單位:
為推進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運營工作,現詢問貴單位參加本次項目合作意向。
神山攪拌站選址于博羅縣****
本次合作擬采用共同經營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雙方主要分工與責任具體如下:
一、運營分工
我司作為攪拌站經營主體,負責生產場地選址、設計、報建及建設具備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并負責財務核算、合同管理、經營監管、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事宜。
合作方主要負責攪拌站生產運營全部流動資金投入、投入攪拌車、泵車、鏟車、其所需辦公生活家具與設備等固定資產。并負責設備升級與維護、組建攪拌站生產銷售團隊,負責組織日常采購、生產、銷售、安全、品控及運輸等具體經營事宜。
二、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辦
合作方需提供申辦企業資質所需的1名高級工程師、3名中級工程師、4名取得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和鑒定協會檢測鑒定培訓合格證的檢測員;同時提供申辦企業資質需要配備的10臺攪拌車、2臺泵車。并協助我司申辦建筑業企業資質。
三、流動資金投入
神山攪拌站生產運營所需的全部流動資金由合作方投入,主要用于購買原材料、支付水電費、運輸費用及工人工資等以維持攪拌站日常經營。
四、原材料采購
合作方負責商品混凝土所需原材料采購,其中砂石等骨料在同等條件下須從交投集團下屬石場采購,其余水泥、礦粉、粉煤灰、外加劑等的采購價格不高于惠州交投鑫達材料有限公司的產品價格。
五、經營收益分成及結算
1、為方便核算,我司指定一個銀行專戶作為正常經營、銷售使用。
2、合作方承接的業務,合作方按照實際銷售方量給攪拌站繳納稅后利潤分成,其余收益歸合作方所有(包括應收、未收賬款等相關收益)。同時,為確保神山攪拌站的經濟效益,給合作方設定年度保底銷售任務量為20萬m3。
上述費用按月結算,每月結算金額為年度保底利潤分成/12,超出年度保底銷售方量的部分按實際的銷售量計提費用于年度合作周期結束后次月進行結算。
3、攪拌站承接的業務,按委托合作方加工方式結算。委托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骨料、粉煤灰、外加劑、礦粉)、人工、水電費、運輸費、產品質量等由合作方負責承擔,攪拌站向合作方支付委托加工費,其余收益歸攪拌站所有(包括應收、未收賬款等相關收益)。
每方混凝土委托加工費=每方混凝土原材料成本+每方混凝土固定加工費
(1)由合作方提供的各標號混凝土配合比,滿足產品出廠合格要求的。每方混凝土原材料成本計算方法如下:
每方混凝土原材料成本=水泥配合比用量×水泥價格+礦粉配合比用量×礦粉價格+粉煤灰配合比用量×粉煤灰價格+機制砂配合比用量×機制砂價格+碎石配合比用量×碎石價格+減水劑配合比用量×減水劑價格(原材料配合比按實際生產用量,原材料價格按實際采購價格)
(2)每方混凝土固定加工費計算方法見下表:
| 1 | 人工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2 | 水電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3 | 運輸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4 | 合計(元/m3) | 1+2+3 |
(3)上述費用按月結算,攪拌站承接的業務方量不計入合作方的年度保底銷售任務量。
六、合作經營期限:5年。合同簽訂后,自神山攪拌站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起生效。
七、履約保證金:按年度保底利潤分成*5*10%計提,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且合作方無違約行為,攪拌站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給合作方。如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合作方存在拖欠水電費、員工勞動報酬,或存在其他債務、糾紛、信訪等責任未處理完畢的,我司在合作方處理完上述問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給合作方。
八、合作方需提供一家信譽良好的混凝土攪拌站公司,由該混凝土攪拌站公司向我司出具書面擔保承諾書,為合作方在與我司合作經營攪拌站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及潛在風險提供擔保。
現請社會各潛在合作方就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經營合作收益和每方混凝土固定加工費兩項內容給出評估報價,同時也歡迎各潛在合作方就合作提出意見建議。
本項目不統一組織踏勘現場,貴單位若有需要,需自行現場踏勘,所產生的費用由貴單位自行承擔。
開始時間:****08時30分(北京時間)
結束時間:****17時30分(北京時間)
十、反饋意見方式
請有意向的公司如實提供信息及附件《關于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合作方招選項目調研公告的回復函》,回復文件蓋公章掃描后,以郵件方式提交至****@126.com郵箱。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
聯系人:王工
電話:****
郵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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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關于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經營合作
方招選項目調研公告的回復函
獲悉貴司發布的關于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攪拌站經營合作方招選項目調研公告,經考察現,我方完全理解貴方本次調研的內容和要求,我方同意在合作期間按年度保底銷售混凝土20萬m3,按人民幣 元/方的報價向貴司支付利潤分成,即年度保底利潤分成為人民幣 萬元/年,超出年度保底銷售方量的部分按實際的銷售量計提費用支付給貴司;另外,在合作期間,貴司對外承接的業務,按委托加工方式向我司支付結算,即每方混凝土委托加工費=每方混凝土原材料成本+每方混凝土固定加工費,其中每方混凝土原材料成本按實際生產用量及采購價格計算,每方混凝土固定加工費報價如下:
| 1 | 人工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2 | 水電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3 | 運輸費(元/m3) | 由合作方報價 |
| 4 | 合計(元/m3) | 1+2+3 |
其他建議(如有): 。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