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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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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有效期
投標截止日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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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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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壽春華府二期人行便道等附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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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照序時進度進行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經結算后至結算價款的 98%;余款2%作為質保金,缺陷責任期(1年)滿后退還。若采用保函、保證保險方式提供質保金擔保的,付至結算價的 100%。(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中如有關于付款條件的表述與詢價文件規定不符,將被視為實質性不響應,將導致響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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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30個日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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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1、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時應向采購人提交合同總價 / %的履約保證金(最高繳納比例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 2.5%)(本項目不執行)。
2、成交供應商可以通過轉賬、網銀支付、匯票、支票、保證保險、擔保保函、銀行履約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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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現場
請各供應商聯系采購單位自行勘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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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文件份數及要求
投標報價單和工程量清單一份密封包裝遞交。
套封上寫明
采購人名稱:
項目名稱:
在2025年 8月15日 9時 00分前不得開啟
供應商名稱(蓋章):
供應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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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小組組建
由鎮政府詢價小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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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一
特別提醒:1、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應當誠信守法、公平競爭。如有以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虛假技術參數響應、虛假業績、虛假證書、虛假檢測報告等)、串通投標、隱瞞失信信息等謀取中標的行為,一經發現,將報監管部門嚴肅查處。
2、本項目清單編制和詢價代理費用2000元由成交人支付,投標人報價時綜合考慮含在總價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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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班子配備及要求
無
見本項目采購公告
(三)供應商必須提交的響應文件內容1.授權委托書
2.響應報價函
3.投標總報價以及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四)詢價響應保證金(本項目不采用)1、供應商必須在實際參與詢價前,提交規定數額的保證金。未按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詢價響應保證金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詢價。
2、詢價響應保證金繳納方式詳見本項目公告。
3、供應商應保證詢價響應保證金按時、足額到賬。由任何原因造成其保證金未能按時、足額到賬而引起的后果,供應商須自行負責。
4、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開標結束后退還。
5、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供應商的詢價響應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有效期內撤回其詢價響應書;
(2)供應商在詢價響應文件中弄虛作假并查實的;
(3)成交供應商,在規定期限內未能簽訂合同。
(五)響應文件的提交1、響應文件的裝訂、密封和標記
1.1投標人的響應文件包括投標總價和工程量清單報價兩份文件;
1.2響應文件密封袋封口處應密封,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3 在響應文件密封袋上按照詢價文件中:響應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樣式標記;
1.4 如果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導致發包人對響應文件的誤投和提前啟封概不負責。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響應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
2、響應文件的提交
2.1投標人應按詢價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地點,于截止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2.2 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詳見詢價文件規定。
2.4 到投標截止時間止,采購人收到的有效響應文件少于3個的,采購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3、遲交的響應文件
遞交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并退回給投標人。
4、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4.1 投標人在提交響應文件以后,在規定的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4.2 投標人對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須知有關規定密封、標記和提交,并在響應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標明“補充、修改”或“撤回”字樣。否則,補充、修改或撤回通知無效。
(六)評審及異常情況處理1、本次詢價活動將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審。
最低評標價法: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即在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根據各家報價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選供應商。
若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則采取詢價小組抽簽方式確定成交單位。
2、在詢價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采購文件作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4)其他經詢價小組一致認定應予廢標情形的。
3、詢價小組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應列出具體理由依法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后,采購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七)評標、定標1、評標委員會與評標
1.1 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組建。
1.2 開標結束后,開始評標,評標采用保密方式進行。
1.3 評標委員會應詳細審查投標人。投標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審查不予通過,否決其投標:
(一)投標人不滿足詢價文件載明的資格和標準的;
(二)同一個投標人對同一標段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響應文件或者投標報價的;
(三)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
(四)不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其他情形。
2、評標過程的保密
2.1開標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為止,凡屬于對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的有關資料以及成交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任何情況均嚴格保密。
2.2 在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候選人推薦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人向采購人和詢價小組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會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2.3成交人確定后,采購人不對未成交人就評標過程以及未能中標原因作出任何解釋。未成交人不得向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索問評標過程的情況和材料。
3、響應文件的評審、比較和否決
3.1 在評審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就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說明。
3.2詢價小組依據詢價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推薦1名成交人。
3.3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應列出具體理由依法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后,采購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八)報價響應及答疑
1、本工程的響應報價采用綜合總價報價法。綜合總價包括完成本工程項目的措施項目費、不可競爭費、其他項目費、稅金等的全費用,其組成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綜合費和施工工期內的風險費用。投標人應根據當前建筑市****
2、投標人應自行對施工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勘察,以獲取編制響應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資料。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發包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施工現場的資料和數據,是發包人現有的能使投標人利用的資料。發包人對投標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投標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現場實地踏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3、投標人如果對發包文件的其他任何內容有相關疑問,可以書面形式提出。
4、投標人應確保其所提供的響應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5、除非發包人對發包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則投標人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逐項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投標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單中任意增刪、修改清單項目、工程量及項目排列順序。
6、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所報的綜合單價和合價以及響應報價匯總表中的響應報價均包括完成發包文件規定的全部工程內容以及為達到質量和工期目標、安全文明、環境保護等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不可競爭費、其他項目費、稅金、風險費等所有費用。為滿足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所發生的費用應包括在響應報價中。響應報價為投標人在響應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每一清單項目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投標人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清單項目,將被視為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以及響應報價總價內,投標人必須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任何與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工程價款,發包人將不再另行支付。
7、本項目信息價以《六安市建設工程造價》2025年第6期六安市市區信息價為準。
(八)合同的授予1、合同授予標準
1.1合同授予
本招標工程的施工合同將授予按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所確定的成交人。
2.2采購人拒絕投標的權力
采購人不承諾將合同授予報價最低的投標人。采購人在發出成交通知書前,有權依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和法規規定拒絕不合格的投標。
3、成交通知書
3.1 成交人確定后,采購人將在六安市****
4、簽訂合同
4.1成交人的成交價即為合同價款。
4.2成交供應商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7日內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采購文件、中標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為合同的附件。
4.3采購人和成交人應當在投標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詢價文件和成交人的響應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取消其中標資格,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成交人應當予以賠償。
4.4成交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施工,不得將中標項目施工轉讓(轉包)給他人。
(九)澄清及變更詢價文件如有澄清及變更,將以書面形式發布給所有領取詢價文件的投標人。
(十)驗收1、采購人驗收時,應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雙方、資產管理人、技術人員、紀檢等相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明確責任,嚴格依照采購文件、成交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及相關驗收規范進行核對、驗收,形成驗收結論,并出具書面驗收報告。
2、涉及安全、消防、環保等其他需要由質檢或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驗收的項目,必須邀請相關部門或相關專家參與驗收。
(十一)質疑1、質疑人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質疑。質疑實行實名制,應當有具體的事項及根據,不得進行虛假、惡意質疑,擾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正常工作秩序。
2、質疑應在規定時限內提出:
對政府采購中標結果的質疑,應在中標結果公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
3、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3.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3被質疑人名稱;
3.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3.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3.6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4.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4.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5對其他投標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4.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5、經審查符合質疑條件的,自收到質疑之日起即為受理。采購人將在質疑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或相關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人,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6、質疑人在答復期滿前撤回質疑的,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確認,即終止質疑處理程序。質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質疑。
質疑人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起投訴。
質疑人應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提起投訴。
7、質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質疑,將有關監督部門予以處理。
7.1一年內三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的;
7.2捏造事實惡意誣陷他人、有意提供虛假質疑材料的或者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材料的。
二、采購合同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3-0216)
三、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四、響應文件格式(項目名稱)
響 應 文 件
項目編號:
供 應 商: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二、授權委托書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 (姓名) 系 (供應商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單位名稱) 的 (姓名) 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項目名稱)的工程施工和保修期內的防護,以本公司的名義簽署響應性文件,簽署合同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附: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若是授權委托人到場的,同時原件備查)
供應商: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加蓋人名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加蓋人名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三、響應報價函
致: {發包人名稱}
1、根據你方發包工程項目編號為 {發包編號}的 {發包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發包文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經踏勘項目現場和研究上述發包文件的供應商須知、合同條款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及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小寫 元)的承包價,并承諾按本發包文件、合同條款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的條件承擔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2、我方已詳細審核并確認全部發包文件及有關附件,充分理解承包價格不得低于企業個別成本有關規定。我方經成本核算,所填報的承包報價不低于企業個別成本。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證按 天的工期并按發包文件或業主開工令的要求如期開工、竣工、移交整個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證工程質量達到 標準。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書和本響應性文件以及發包文件、發包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補充文件將成為約束雙方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6、其他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事項}
供應商: (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賬號:
日 期: 年 月 日
(1)總 說 明
1.本報價依據本工程投標須知和合同文件的有關條款進行編制。
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所填入的綜合單價和合價,均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綜合費、施工期內的風險金等全部費用。
3.措施項目報價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項目報價,包括采用的各種措施的費用。
4.其他項目報價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項目報價,包括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和措施項目報價表以外的,為完成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所必須發生的其他費用。
5.本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的每一單項均應填寫單價和合價,對沒有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費用,視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單價或合價之中。
6.本報價的幣種為 人民幣 。
7.投標人應將投標報價需要說明的事項,用文字書寫與投標報價表一并報送。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