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一)建設地點 項目位于湖南省長沙市****
(二)建設內容及規模 主要包括對29層進行裝飾及改造,包含砌體拆除、墻面裝飾、樓地面裝飾、天棚裝飾、水電工程、消防工程等,共計改造面積約 1367.16 ㎡。
二、項目清單及說明
1.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2.技術規范:本項目應嚴格按照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范進行施工。
二、相關標準:符合或優于國家相關標準和行業標準。
三、技術規格:一、報價要求
(一)編制依據:
1.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和變更通知單。
2.省、市****
3.材料價格根據最新的《長沙建設造價》及市場詢價計算。
4.其他政策性文件。
(二)建筑安裝工程費(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格式
說明: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按照最新的文件規定格式填寫。由計價軟件打印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與上述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計價軟件打印的表格為準。投標人采用的計價軟件應當通過了湖南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的測評。
二、工期及質量要求
1.工期要求:須在進場后100天內完工。
2.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0-2013)以及配套的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要求驗收合格。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實施時間及地點
1.1實施時間:須在進場后100天內完工。
1.2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五、服務標準:項目實施要求
1.建筑材料運輸、保管及保險
1.1成交供應商負責建筑材料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1.2成交供應商負責建筑材料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1.3項目實施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須滿足國家標準,且成交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樣品送至采購人,并經采購人認可后才能投入使用;設備采購,需提供廠家相關資料,經采購人許可后才能采購。
1.4維修改造的效果圖,須經采購人審核通過后,成交供應商才能按效果圖施工。
1.5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保質完成施工任務及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
1.6保護原有可用設備設施,施工完畢恢復原設施。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應商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2成交供應商負責其派出的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險,要求施工人員遵守發包人相關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管理或施工不當等造成的安全問題由成交供應商全權承擔。
3.質量保證
3.1本工程質量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
3.2施工期間,應接受采購人的監督管理,遵守有關規定。
3.3質量保修:防水部分伍年,其它工程部分及設備整體質保貳年;保修期間進場維修,保證無償修理完好,否則,由采購人安排維修,維修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4.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說明:工程量清單應當結合《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明確相關性能、材料、結構、外觀、安全、標準等。)
六、驗收標準:驗收要求
驗收由采購單位組織有關人員,按相關磋商文件技術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標、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和長財采購〔2024〕5 號《關于加強長沙市****
七、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
1.結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點擊登錄查看(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工程形象進度完成到50%后支付到合同價款的60%,作為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80%;工程結算評審后支付結算評審金額的97%,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及其他經濟法律糾紛)付清。
1.3本項目成交金額不能作為總價包干依據,最終結算價以長沙市財政評審中心審核的為準。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可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所有費用(如:設備及材料購置、產品運輸及保管、安裝及調試、試運行測試通過驗收、質保期保修維護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訓、保險、財務費用等),如供應商遺漏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單內容,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負,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1.4成交供應商如不能按文件要求的工期進行竣工驗收導致后續款項無法付款的,責任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2.工程變更
2.1采用暫定價形式的由有關部門審定。
2.2當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增減時,由采購人、監理公司進行初審,報有關部門審定后報政府采購部門備案。
3.工程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后雙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成交供應商應積極配合,采購人在6個月審核認可,未辦理完結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計算利息。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方應在30天內提交完整齊備的工程竣工資料和驗收資料裝整成冊交采購人四套存檔,并必須保證所有歸檔資料的真實性。 5.本項目不組織踏勘,供應商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二、對于上述項目要求,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進行回應,作出承諾及說明。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