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潛在供應商或廠商遞交資料的要求(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設備的報價及價格依據:提供近2年內醫療機構(至少三家不同醫療機構)同規格設備的中標(成交)通知書或發票復印件(請根據本公告的預算價提供相應檔次的設備,預算價如有偏離,請對偏離予以說明,數據分析合理的予以采納)。(詳見附件2)
2.提供設備所需全部耗材、試劑及易耗品價格,并說明單次使用的耗材或試劑價格,收費情況,是否列入醫保范圍,易耗品需說明更換周期(如無耗材、試劑或易耗品請注明。耗材價格依據為福建省陽光平臺價格或其他醫療機構中標(成交)價格等)。
3.提供設備能開展的所有醫療服務項目和醫院此次購買的設備所要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清單(清單包含服務項目名稱,編碼,收費金額等信息)。
4.設備的產品彩頁、技術參數,配置清單(含分項價格)及與其他品牌同類型、同檔次產品的參數對比表及設備使用期限。
5.提供設備彩頁、設備及供應商的相關資質證件。若所參與調研的設備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參與調研的企業應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6.針對生產企業,需認真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業的聲明。
7.若參與調研的設備需要和第三方設備或者軟件對接,需提供設備對接的可行性論證材料及承諾。
8.以上所有材料及材料真實性聲明函(詳見附件1)需逐頁加蓋遞交單位公章并膠裝成冊,在材料遞交時間內密封遞交。紙質文件一式陸份,需在密封袋騎縫密封處加蓋遞交單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須注明所遞交材料的設備名稱、遞交單位全稱、業務員名字和聯系方式。潛在供應商或廠商還需將提供的紙質材料以word形式形成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儲存介質要求為U盤(2份),并用信封單獨密封與紙質文件一同遞交。【注:需單獨密封2份U盤,勿與紙質文件密封在一起。】
注:潛在供應商能同時提供上述設備的,可按上述要求形成一套遞交材料,材料不全的視為無效遞交。上述設備將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流程進行采購,中標(成交)設備不限于此次參與調研的設備,歡迎相關設備生產廠家直接報名參與醫院調研。
三、投遞方式、地址、聯系方式及材料遞交時間:
1.遞交方式:潛在供應商或廠商將密封材料在材料遞交時間內派人員現場遞交至點擊登錄查看
2.遞交地址:莆田市****
3.聯系方式:0594--****
4.材料遞交時間:****至****北京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遞交材料應在公告規定的截止時間前送達(時間以接收人簽收為準),超過遞交時間送達及郵寄遞交的材料將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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