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變更公示
臨海文廣旅體示〔2025〕8號
茲有臨海市楚楚網吧申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變更審批(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事項,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將該申請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任何單位或個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對公示對象存在以下問題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地文化廣電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聽證申請。提出聽證申請的,須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公示時限:****至 ****。被公示單位必須符合的以下條件:
1.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或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2.幼兒園周圍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受理人姓名:黃先生
地 址:臨海市****
郵 編:3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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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