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對下述項目進行議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國營巴馬瑤族自治縣石材廠(含巴馬萬冠石材制品廠)清產核資服務。
(二)項目服務費:不超過3萬元。
(三)項目主要內容。以****為基準日,對國營巴馬瑤族自治縣石材廠(含巴馬萬冠石材制品廠)開展清產核資。
(四)服務地址:巴馬瑤族自治縣
(五)服務期限:15天。
二、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并合法注冊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投標人須持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提供有效的執業證書復印件),并具有相關清產核資經驗。
(三)近3年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三、投標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投標項目報價函;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及相關證件;類似清產核資經驗證明;項目人員配置情況;清產核資方案。以上資料或證明材料需密封加蓋投標人公章、封面寫投標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標書一式叁份。
四、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一)投標地點:點擊登錄查看。
(二)投標時間:****8:00至****18: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快遞郵寄件以寄出時間為準)。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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