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關于李宗達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變更的公告
富文鎮大坡村委會李村坡村李宗達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的部分地塊,存在將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登記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根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十三條有關規定,參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要求,對該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錯誤事項依法予以更正,更正內容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權證編號:****),證載九個地塊,其中“大坡田”地塊,證載面積0.37畝,核減面積0.09畝,核減后地塊面積為0.28畝,界址界線發生變化;“定公墓”地塊,證載面積6.63畝,核減面積5.69畝,核減后地塊面積為0.94畝,界址界線發生變化。其他地塊不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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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