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點擊登錄查看勞務資質增項服務單位比選項目”勞務資質增項比選文件的澄清說明
致各潛在比選申請人:
我方于****發布的“點擊登錄查看勞務資質增項服務單位比選項目”勞務資質增項比選文件,需澄清更正以下內容:
1.原比選文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與勞務資質相關的服務內容,如“勞務資質咨詢”“企業資質代理服務”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開具至少3%增值稅專用發票”。
現澄清變更如下:
1.原比選文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與勞務資質相關的服務內容,如“勞務資質咨詢”“企業資質代理服務”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開具至少3%增值稅專用發票。”更正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信譽良好,有足夠的資金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的企業,至少開具3%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他事項不變,請潛在投標人自行聯系招標人(聯系人:羅工,電話****)領取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06428
8月26日
有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