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背景
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5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工作要求的通知》(辦防〔2024]270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工作要求的通知》湘水辦函〔2025〕19號、《湖南省長沙市****
(二)建設目標
結合長沙市山洪災害防治工程前期建設情況,進一步建設完成專業監測預警與群測群防有機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并實現高效運行,顯著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通過進行已建非工程措施補充完善,提高站點建設標準質量,提升山洪災害預警服務能力,高效發揮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作用。繼續開展群測群防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山區****
(三)建設范圍
長沙市2025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范圍共涉及4個縣(市、區)分別是: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湘江新區。
(四)建設內容清單
1、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鞏固提升
開展山洪監測能力提質升級工作,水位雨量一體站升級改造4個、增設衛星通信信號13處。
對現有水位雨量一體站的升級改造,進一步提高監測精度和可靠性,為山洪災害的預警預報提供更加詳實、準確的數據支持。通過增設衛星通信信號,大幅提升偏遠地區****
2、山洪災害防御示范村建設
長沙市****
3、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
對瀏陽市全市運維到期監測站點運維管理,監測站點共有站點48個,其中水位雨量一體站26個、雨量站21個、流量站1個。
4、小流域山洪災害“四預”能力建設
長沙市2025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長沙縣、望城區共計6個重點小流域開展“四預”能力建設,具體建設內容如下:
4.1山洪災害風險隱患調查影響分析
(1)基礎數據準備
共計對長沙縣和望城區境內621km范圍進行地理空間數據收集。
(2)山洪災害風險隱患調查
對6個重點小流域進行風險隱患內業初步排查,對7個重點集鎮山洪災害風險隱患調查,對46個沿河村落山洪災害風險隱患調查。
(3)山洪災害風險隱患影響分析
對7個重點集鎮及46個沿河村落山洪災害風險隱患影響進行分析。
(4)成果整理、報告編制及成果應用
對山洪災害風險隱患調查影響分析進行成果整理,并進行對應的成果報告編制及成果應用。
4.2簡化洪水淹沒范圍和水深分析模型
對6處重點小流域進行簡化洪水淹沒范圍和水深分析模型。
二、相關標準:按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執行
詳見附件采購需求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 服務時間及地點
1.1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其中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運維期限為2026年度。
1.2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五、服務標準:(一)進度保證
1、自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其中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運維期限為2026年度。
2、中標人須針對本項目制定詳細進度計劃表,人員配置表。
3、中標人須對本項目的施工準備、供貨、制作、安裝、系統調試及試運行、驗收、售后服務的全過程作出合理、可行的計劃,確保項目實施全過程可控制操作。
(二)質量保證
1、本項目保修服務保證期為1年,從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2、中標人應建立科學合理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質量要求進行生產或服務過程的控制,確保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達到預期的質量標準。
3、中標人保證其向采購人提供的設備是全新、完整、未使用過的,并保證其性能和質量與投標文件各項要求相符;質保期內所有設備維護和升級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4、在保修期內,中標人應充分利用合同設備的原生產廠商或原生產廠商授權的服務商提供的質量保證和保修服務作為其支撐,履行好其在質量保證期的義務和責任。
5、在保修期內,須確保各監測站點正常運行,水雨情信息得到準確監測。非因采購人原因造成設備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設備出現故障,乙方(可與設備廠家一起)應負責在安裝運行現場排除缺陷、修理或替換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或整機設備(包括設備整機的替換),并于收到故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恢復設備性能(中標人投標文件承諾修復時限更短的以中標人投標文件為準),監測站點類(汛期期間)應于收到故障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恢復設備性能(中標人投標文件承諾修復時限更短的以中標人投標文件為準),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在保修期內,如果發生設備無法正常發揮其功能作用的故障,中標人應于收到故障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恢復設備性能(中標人投標文件承諾修復時限更短的以中標人投標文件為準),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在保修期內發生站點損毀,如總數在3%以內,由中標人免費重建。超出部分按合同單價在最終結算后辦理支付。
7、在保修期內,如果中標人或設備制造商進行了技術改進,且認為這項改進對采購人有重要意義并對合同設備的運行維護有實用價值,中標人應免費向采購人提供與這些改進有關的詳細技術資料和設備并負責在安裝運行現場進行更新;
8、無論在保修期內還是在保修期滿后,如果出現特殊和緊急情況且在采購人要求下,中標人將派遣其專業技術人員到采購人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若是在質量保證期內,中標人免費提供這種技術支持和服務;若是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中標人以最優惠價格提供這種技術支持和服務。
9、項目服務期內中標人應接受采購人及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遵守有關規定。
(三)產品供貨、施工、安全保證
1、產品運輸、保險及保管
1.1中標人負責產品到交貨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所產生的一切材料費、工具費、人工費、手續費、差旅費、食宿費和加班費等,由于搬運、裝卸、吊裝及運輸不當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中標人承擔。
1.2中標人負責產品在交貨及安裝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1.3中標人負責其派出的安裝調試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1.4中標人應保證產品包裝完整,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前未拆封。
2、施工及安裝調試
2.1中標人負責產品免費送貨上門,免費安裝、調試,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材料費、工具費、人工費、手續費、差旅費、食宿費和加班費等,均由中標人承擔。安裝調試期間所發現一切安全和質量事故及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
2.2中標人送達產品及進行安裝調試,應提前兩天以上和采購單位取得聯系,以便采購單位安排驗貨和配合安裝調試等工作。
2.3中標人須加強安裝調試過程的組織管理,所有安裝調試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4中標人應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
2.5項目完成后,中標人應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及用戶要求的相關資料等,移交用戶單位。
(四)應急保證
1、中標人應制定詳細的應急保障策劃,明確項目應急管理的目標、原則、組織結構和職責。
2、中標人應設立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
2、中標人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將應急保障工作納入項目管理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各級人員充分認識到應急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4、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響應流程、處置措施和資源保障。
5、如有安全事故發生,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進行應急處置。迅速報告事故情況,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和共享。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妥善處理事故后果,保障項目順利進行。
6、安全責任:中標人從事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在服務期間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人身疾病及財產損失或涉及其他法律問題,與采購人無關,均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自行負責解決,采購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費用。
(五)保密及知識產權要求
1、中標人要保證本次調查評價結果的客觀性,不得編造數據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2、中標人須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識教育。中標人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承擔與此有關的調查數據、資料、成果資料的保密責任和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及數據成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中標人及相關服務人員應與采購人簽署保密協議。
3、本次調查評價的所有數據、資料及成果所有權和使用權均屬于采購人,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讓和使用,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驗收標準:1、本項目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
2、項目驗收另有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3、驗收的標準和依據:包括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政府采購合同、項目考核資料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行業規范。
4、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標人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七、其他要求:1、 服務時間及地點
1.1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其中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運維期限為2026年度。
1.2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 結算方法
2.1 付款人:點擊登錄查看
2.2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金額的40%;硬件設備到貨安裝調試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項目完成(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除外)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25%;項目山洪災害監測站點運維管理運維期限滿后按考核情況支付剩余款項。
3、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材料購置、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無論技術服務保障方案有任何的修改及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的遺漏,均由中標人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投標人在投標前可踏勘現場,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有關費用自理。
5、其他未盡事宜,以《湖南省長沙市2025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及合同簽訂為準。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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