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單位:
新村鎮鎮區控規A17-02地塊周邊市****
一、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擬建道路全長388.954m,紅線寬度為14m,道路標準為城市****
二、控制價
總控制價為2.38萬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控制價為1.32萬元、水土保持監測控制價為1.06萬元。
三、工作范圍及內容
以我司提供的基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完成新村鎮鎮區控規A17-02地塊周邊市****
四、質量要求
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水土保持監測規范、技術標準進行編制,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水土保持監測質量控制標準。
五、工期要求
參選單位在收到相關資料后的7日歷天內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編制初稿,比選單位審閱報告初稿、提供反饋意見后3日歷天提交成果。
參選單位在接到比選人通知后,在施工階段定期監測,并在全部監測工作完成后3日內提交水保監測正式報告等成果。
六、合同主要條款
1.中選價為合同簽約價。
2.付款方式: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酬金,參選單位完成該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經比選單位確認、且符合行政主管部門報審稿要求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后,參選單位可向比選單位申請支付合同簽約價的50%,待參選單位完成全部水土保持監測工作,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經比選單位確認、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合同金額經甲方結算確認后,參選單位可向比選單位申請支付至合同簽約價的100%。參選單位每次申請付款前,均須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付款申請,否則比選單位不予支付相應款項,且參選單位不能以此為由暫停工作。
3.參選單位需無條件配合比選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水土保持監測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工作。
4.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及水土保持監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比選單位與參選單位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因參選單位原因,無法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成果時,每逾期1天,參選單位向比選單位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的,參選單位須賠償比選單位合同簽約價30%的違約金,并支付給比選單位因此帶來的損失,且比選單位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參選單位提供的成果或監測服務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比選單位要求的或未通過專家評審、主管部門審核的,比選單位有權解除本合同,參選單位須向比選單位支付合同簽約價30%的違約金,且參選單位應當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7.參選單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一義務時,比選單位有權追究參選單位違約責任并要求參選單位承擔合同簽約價30%違約金,且比選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參選單位應對比選單位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如發生泄密事件參選單位需向比選單位支付本合同簽約價的30%作為違約金,給比選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參選單位按比選單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9.合同執行期間,如參選單位自身原因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導致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比選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同時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七、資格要求
1.參選單位須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
2.項目負責人:具備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提供關于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自****至投標截止日的無行賄犯罪的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格式詳見附件)。
4.提供關于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認可本項目合同簽訂時間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條款的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格式詳見附件)。
八、中選承諾
參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之規定,中選候選人自知道其為中選人之日(即中選候選人公示期結束后第一日)起30日內,中選人須與采購人按比選文件中“合同條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簽訂事宜,因中選人原因導致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拒絕與其簽訂合同。
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本項目合同簽訂時間及認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條款的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九、無效報價條款
報價單位有以下任一行為或報價函有以下任一情況的,作無效報價處理:
1.詢比采購報價函項目名稱與本項目信息不符。
2.報價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未按規定對詢比采購報價函進行簽字(或蓋章),或公司未加蓋公司印章。
3.詢比采購報價函未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內容不全或者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
4.報價單位同時提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詢比采購報價函,或者在同一份詢比采購報價函中對同一比選內容報有兩個或者多個報價,且并未聲明以哪個報價為準。
5.詢比采購報價函無工期內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報價單位的報價超過控制價上限。
7.經核實在本次詢比采購活動中有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
8.不按詢比小組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
9.在資格評審中,詢比小組認定報價單位的申請不符合詢比采購資格條件。
10.不同報價單位的詢比采購報價函相互混裝。
11.詢比采購報價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等必須加蓋單位印章、簽章,或應簽字,或加蓋騎縫章的內容未按規定加蓋印章、簽章或簽字。
12.詢比采購報價函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3.經審查,報價單位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
十、評審小組
評審小組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組建,由3名詢價小組人員組成。
十一、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公告在“旅游島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十二、評審標準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詢比采購采用“最低價中標法”評審。評審小組推薦所有有效報價單位為中標候選人。若報價少于3家,作廢標處理,需重新詢比采購,若有2家及以上單位報價最低且相同,參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如項目建設單位在與第一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項目建設單位有權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如比選單位在與第二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比選單位有權選擇第三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以此類推。項目建設單位在“旅游島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進行詢比采購結果公示,公示期1個自然日,公示期結束,建設單位通知中標單位后續簽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標單位的其他中標候選人。
(二)評審小組發現報價單位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參選報價,使得其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報價單位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報價單位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審小組認定該報價單位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無效報價處理。
(三)詢比采購報價函紙質版與電子版存儲介質(U盤)報價不一致以紙質版為準。
(四)其他注意事項:詢比采購報價函須用封套進行密封,封套上注明項目名稱、報價單位名稱及“不準提前啟封”字樣,封口處及邊角須用封條加以覆蓋密封并加蓋公司印章。
十三、詢比采購報價函及無行賄受賄承諾書的獲取
使用手機瀏覽器掃描二維碼免費下載詢比采購報價函、無行賄受賄承諾書及中選承諾書。
十四、詢比采購報價函遞交方式
請意向單位在下載詢比報價函后填寫“參選回執(掃碼下載)”,并于下載詢比報價函次日17點前函復我司(蓋章掃描版發至****@qq.com)。參選回執文件名稱以“意向單位名稱全稱+詢比采購項目名稱”備注。
請意向單位于北京時間:****18:00前將密封加蓋公章的報價函(含紙質蓋章版正本的掃描件U盤)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縣****
感謝貴單位對本項目給予的支持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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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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