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嘉州****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投標人網上提問作出以下澄清:
問題(一)根據招標文件要求: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為:以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同時注明的項目經理為準),提供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以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同時注明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為準。
請問:若合同協議書未注明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是否以中標通知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為準。
答:請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二)本項目要求技術負責人具有一個5500萬的項目經理業績或者技術負責人業績,同時需要在合同和竣工驗收上體現一致,但現有的合同版本格式以及不同地區的竣工驗收板式里邊很多都不能體現業績技術負責人名稱,那請問,按照市級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標公示的技術負責人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建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業績技術指標或竣工驗收上體現的技術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況下能否認定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呢還是說,只認合同加竣工驗收報告,不認住建部四庫業績上的相關數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資質申報常見問題 四、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相關回復“竣工驗收證明材料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簽章、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參與驗收的單位一般有:建設(業主)、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相關規定,請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三)招標文件對技術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的要求:“以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同時注明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為準);提供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若合同協議書未標明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姓名、施工金額,可再提供合同其他關鍵頁或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我想請問,竣工驗收上面有技術負責人名字是不能證明嗎還是怎么如果合同協議書和合同的其他關鍵頁上面都沒有技術負責人的名字,還必須要找發包人出個證明
答:請按照招標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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