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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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蓋章)
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蓋章)
****
目錄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4
第四章 計價依據及工程造價確定............................................................................. 10
第一章 招標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擴優提質項目—電力設施改造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點擊登錄查看擴優提質項目—電力設施改造項目(二次),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發包,選定承包人。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擴優提質項目—電力設施改造項目(二次)
2.2項目編號:****
2.3建設地點:黃山市屯溪區
2.4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5質量要求:合格
2.6招標控制價:249967.52元
2.7招標內容范圍、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增加教學樓空調配電,在教學樓二層安裝空調總控箱一只,二至五層每層安裝空調控制箱一只;增加架空層配電箱;食堂更換配電箱及增加電纜井等工作內容,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8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
2.9標段劃分:1個標段
2.10項目類別:工程類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以上級)資質,同時須具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五級及以上許可證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建安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3.3 其他要求:/ 。
3.4 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17時30分
4.2獲取渠道: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企業,請于****至****正常上班時間攜帶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等資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到點擊登錄查看(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六樓)報名。
4.3報名后同時在點擊登錄查看(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六樓)領取招標資料。
五.現場踏勘
招標人于****9時30分在點擊登錄查看戴震路校區****
現場踏勘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六.投標文件的提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9時00分,地點為點擊登錄查看(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六樓)會議室,開標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七. 聯系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黃山市****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人:孫工 聯系電話:****
地 址: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六樓
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條款號 | 條 款 名 稱 | 編 列 內 容 |
| 1.1.2 | 招標人 |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黃山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
| 1.1.3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6樓 聯系人:孫工 電話:**** |
| 1.1.4 |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擴優提質項目—電力設施改造項目(二次) |
| 1.1.5 | 建設地點 | 黃山市屯溪區 |
| 1.1.6 | 建設規模 | 249967.52元 |
| 1.1.7 | 承包方式 | 施工總承包 |
| 1.1.8 | 工程計價方式 | 清單計價 |
| 1.2.1 | 資金來源 | 財政資金 |
| 1.2.2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 1.3.1 | 招標范圍 | 主要建設內容為增加教學樓空調配電,在教學樓二層安裝空調總控箱一只,二至五層每層安裝空調控制箱一只;增加架空層配電箱;食堂更換配電箱及增加電纜井等工作內容,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 1.3.2 | 招標控制價 | 249967.52元 |
| 1.3.3 | 計劃工期 | 20日歷天 |
| 1.3.4 | 質量要求 | 一次性驗收合格 |
| 1.4.1 | 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1.4.2 | 投標人資質條件 | 資質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以上級)資質,同時須具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五級及以上許可證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項目經理資格: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建安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其他要求:/ |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單、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補充文件 |
| 2.2.1 | 投標人提出問題(含清單疑問)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異議 |
| 2.2.2 |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形式 | 書面形式 |
| 3.1.1 |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標文件的電子版一份 |
| 3.2.1 | 投標有效期 | 60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 3.2.2 | 投標文件電子版要求 | 投標文件的電子版一份 |
| 3.2.3 | 投標文件份數 | 紙制標書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含有投標文件的電子光盤或U盤1份,具體要求(PDF蓋章版) |
| 4.1.1 | 封套上寫明 (適用需遞交紙質標書項目) | 招標人的地址:黃山市****點擊登錄查看 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擴優提質項目—電力設施改造項目 投標文件 |
| 4.2.1 |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 見招標公告 |
| 4.2.2 | 投標文件提交 | 開標現場遞交 |
| 4.2.3 | 投標文件是否退還 | 否 |
| 5.1 | 開標時間 | 開標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
| 6.1 | 中標公示或網址 | 黃山市教育局官網 |
| 6.1.1 | 履約擔保 | / |
| 7.1 | 招標文件中要求人員提供社保證明的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依法不交社保的不做要求。 | |
第三章 評標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評標、定標,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評標方法。
第一條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應于開標前確定,由招標人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第二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客觀、公正地對投標人的投標書進行評價,不得透露與評標有關的一切情況,不得袒護投標人任何一方。評標時應自覺關閉通訊工具。
1、標書的密封、裝訂要求:標書必須規范打印,膠裝,正本、副本分別裝訂成冊。技術標和商務標分開進行密封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鑒。
2、投標文件參照第6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
(三) 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人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2、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3、投標文件按時送達且投標人應參加開標會議;授權委托人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
(四) 開標評標異常情況處理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參加投標單位不足三家的,招標人同意后,按以下原則處理:
1、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符合規定的,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
2、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的,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不符合規定的,將流標重新組織招標。
一、資格評審表
二、技術評審表
| 技 術 詳 評 標 準 | 評 審 因素 | 評審標準 | ||
| 項 目 管 理 機 構 | 項目經理 | 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2條 | ||
| 技術負責人 | 項目技術負責人有相應技術職稱 | |||
| 其他主要人員 | 人員齊備、專業配套,具備相關崗位證書 | |||
| 施工方案(簡要描述) | 工程概況 | 描述是否準確。 | ||
| 主要施工方法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項目實際,能指導具體施工并確保安全。 | |||
| 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 | 施工項目應有專門的質量技術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員配備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應有質量技術保證措施和手段,自控體系完整,能有效保證技術質量,達到承諾的質量標準。 | |||
| 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 | 施工項目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制度,且人員配備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強,符合實際且滿足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現場防火、社會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
| 與現場各方的協調措施 | 與現場各方能較好協調工作,協調措施得力。 | |||
說明:1.技術標評審采用定性方法。
2.評委會對上述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審時,如發現投標文件內容與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存在偏差,應要求投標人現場澄清、說明或補正。投標人必須現場在評標委員會規定時間內將澄清、說明或補正內容以書面形式(必須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按照評標委員會要求的時間提交評委會。評委會將對澄清、說明或補正內容評審后決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商務標評審 (合理最低價)
1、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單位編制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為¥249967.52元,投標報價高于控制價為無效標書。(注:評標計算時應扣除暫列金等不可調整費用。)
2、投標人清單子目綜合單價不得高于招標人公布的控制價中清單子目綜合單價,或偏離市場行情的,按惡意報價處理。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商務標做無效標處理:
(1)投標報價低于本工程有效報價平均值10%以上;
(2)因投標人原因造成投標報價清單項目缺漏,缺漏項總額(多算或多報總額不得抵消缺漏項目總額)累計占同一工程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5%以上。
(3)管理費、利潤投標費率低于0%。
(4)材料、設備暫估價未按要求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
(5)投標報價中的不可競爭費的費率,低于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規定的費率。
(6)投標報價中稅金的費率,低于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規定的費率。規費、稅金、材料或專業工程暫估價、項目暫列金額等不可競爭費的評審,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四、定標規則
1、符合投標人合格條件及投標書有效的情況下,報價最低的投標單位為該工程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次低的報價單位為該工程的第二中標候選人。若出現并列報價情況,則以招標人隨機抽簽方式選擇中標人。
2、招標人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僅次于其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
1.1本工程計價依據主要有:詳見控制價編制說明。
1.2本工程參考計價依據和補充資料主要有:施工設計圖紙等。
2.1工程造價計價方式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2.2工程造價計價活動涉及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投標報價等。
3.1 工程量清單編制的依據有:詳見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
3.2 工程量清單編制采用統一格式和表格,具體構成內容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3.3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是結合本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予以描述的,對清單項目的技術和質量有要求的,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措施項目清單中通用部分遵循計價規范編制,專業工程措施項目按規定和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稅金項目清單項目名稱和內容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4.1 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有:
⑴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計價規范、本省現行實施的計價定額、計價辦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計價規定。
⑵工程項目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⑶本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要求。
⑷本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常規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機械。
⑸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發布的參照市場價格。
⑹施工期間的風險因素,其中包括:不采用
⑺其他相關材料。
4.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按本招標文件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特征描述及有關要求,結合第4.1條編制依據確定。
人工和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按省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單價計算。
材料單價按省級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當期市場信息價和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暫定價,以及市場調查價格計算。本招標文件中列有材料暫估價的,按暫估價計入綜合單價。
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均按國家和省的定額消耗量計算。
管理費、利潤為可競爭性費用,其費率按國家和省、市的定額規定標準計取。
風險按本招標文件第4.1條約定計算。
4.3措施項目清單費按本招標文件中的措施項目清單,結合第4.1條編制依據的要求編制。
4.4不可競爭費、稅金按本招標文件中的不可競爭費、稅金項目清單,結合第4.1條編制依據的要求編制,嚴格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計算。
4.5其他項目清單費按本招標文件列出的內容確定。具體內容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5. 投標報價編制
5.1 投標報價編制的依據有:
(1)現行的計價規范;
(2)本省現行實施的計價辦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計價規定;
(3)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4)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及其補充通知,答疑紀要;
(5)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
(6) 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及擬定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
(7)市場價格信息,或參照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
(8)合同執行期間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因素。
(9) 其他相關資料。
5.2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了解擬投標項目的全部工程內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招標范圍內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格體現,但其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投標人個別成本價。
5.3 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未填報的綜合單價和合價,應視為此項費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綜合單價和合價中。
5.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及項目特征描述等確定綜合單價。其中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綜合費組成。對于已經標前審計項目,投標人應認真對照施工設計圖紙等文件核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發現工程量存在項目劃分誤差、計量單位誤差、數量誤差、遺漏項目的,必須在開標前 10 日 內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修正要求,否則招標人可不予答復。招標人對異議或修正要求應進行核實,確認工程量單項子目誤差在±3%(含±3%)以內、且估算價不超過 1000元的,招標人可不予調整工程量,投標人應將其誤差考慮在綜合單價內;若單項子目工程量誤差在±3%(含±3%)以內,但估算價超過 1000 元或有遺漏項目或單項子目工程量誤差超過±3%的,招標人應進行修正并重新公布準確的工程量清單。未按上述規定提出,中標后原招標圖紙范圍內的內容和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不予調整。
5.5 措施項目清單費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結合本招標文件第5.1條編制依據確定。
5.6其他項目清單費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報價。其中招標人部分的暫列金額(預留金)、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定價等均為估算金額。投標時計入投標總價,工程竣工后應按投標人實際完成的工程內容結算。不可競爭費用含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工程排污費等按規定文件計取。
5.7 稅金為不可競爭性費用,應嚴格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規定計取,不得降低標準。稅金應采用增值稅模式,投標人依據現行文件要求計取增值稅。
填寫說明:專用合同主要條款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當事人應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應列入合同簽定前實質性實施合同的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 監理人:
名 稱: 據實填寫 ;
資質類別和等級: 據實填寫 ;
聯系電話: 據實填寫 ;
電子信箱: 據實填寫 ;
通信地址: 據實填寫 。
1.1.2.5 設計人:
名 稱: 據實填寫 ;
資質類別和等級: 據實填寫 ;
聯系電話: 據實填寫 ;
電子信箱: 據實填寫 ;
通信地址: 據實填寫 。
1.1.3 工程和設備
1.1.3.7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 。
1.1.3.9 永久占地: / 。
1.1.3.10 臨時占地: 臨時設施用地 。
1.2 語言文字
使用其他語言: / 。
1.3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黃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行政法規、條例、指導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有特殊要求的標準、規范等: / 。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 ;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時間: / 。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 技術標準和要求及圖紙 ;
2、 招標文件 ;
3、 中標通知書、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4、 合同協議書 ;
5、 其他合同補充文件 ;
6、 / 。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的期限: 開工日期前3天 ;
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的數量: 2套 ;
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的內容: 本次施工所有圖紙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雙方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開工前7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2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書面、電子版 ;
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7天內 。
1.6.5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和承包人文件,供發包人、監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
1.7 聯絡
1.7.1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 3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包人辦公室 ;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項目部辦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監理辦公室 ;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
1.10 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 。
1.10.3 場內交通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執行《通用條款》 。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 承包人 承擔。
1.11 知識產權
1.11.1 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發包人 。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雙方約定 。
1.11.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僅用于本工程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包含在合同價內。
1.13 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按招標文件相關條款執行。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按招標文件相關條款執行 。
2. 發包人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據實填寫 ;
身份證號: 據實填寫 ;
職 務: 據實填寫 ;
聯系電話: 據實填寫 ;
電子信箱: 據實填寫 ;
通信地址: 據實填寫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另定 。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在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前3天具備施工條件并移交給承包人 。
2.4.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1) ①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場地應做到“三通一平”;②提供有關勘察資料,并向承包人提出需要保護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內容和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
(2) / ;
(3) / 。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書面通知后15天內。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 。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編制竣工資料,完成竣工資料立卷及歸檔,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竣工資料的套數、內容、時間等要求移交發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不少于3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由承包人承擔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另定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按有關要求裝訂紙質材料。
(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令,完成發包人要求的對工程內容的任何增加和減少;承包人應積極主動核對圖紙中的標高、軸線等技術數據,充分理解設計意圖。若由于明顯的實際圖紙問題(例如尺寸標注不閉合、文字標識相互矛盾等)和發包人(包括監理)不正確的指令,承包人發現后有口頭或書面告知義務,否則造成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損失的,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責任;承包人應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建立健全的雇員工資發放和勞動保障制度。如因雇員的工資發放和勞動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發糾紛,導致民工圍堵發包人等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場。(發包人違約的除外);承包人使用的臨時用水、臨時用電等設施在合同的執行期間,如發包人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借口的,承包人應予以配合; 承包人進入現場施工,要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護工作。現場運輸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路面的污染,承包人應該有專人負責跟蹤打掃;現場施工及生活垃圾產生的垃圾應該有人清除;承包人應負責提供完成合同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約定負責臨時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管理和拆除 。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 名: / ;
身份證號: / ;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 /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 ;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 /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在承包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履行施工合同 。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開工之日起到竣工結束,在正常施工工程中,項目經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至少8個小時在現場組織施工 。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責令限期提交勞動合同并補繳社會保險。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500元/次的違約金,經發包人同意的除外。
3.2.3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
3.2.4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經發包人同意的除外。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項目開工前3天。
3.3.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負責,且經發包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發包人可終止與承包人的施工合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經監理核實,由甲方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500元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有由承包人負責。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200元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有由承包人負責。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 。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 。
3.5.2 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 。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
3.5.4 分包合同價款
(1)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 。
3.6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1)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 / 。
4. 監理人
4.1 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本工程施工階段監理、驗收交付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并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對本工程施工階段監理、驗收交付及缺陷責任期階段進行監理管理 。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由承包人提供,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
職 務: /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
4.4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 。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300-2001)規定。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 。
5.3 隱蔽工程檢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收到通知24小時內,超過24小時未檢查的以承包方所記載的資料為準 。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12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 。
6.1.4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開工前提供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開工前提供 。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 。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1)施工組織方案;(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3)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4)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5)施工機械設施的選用;(6)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8)環境保護、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開工前3天內 。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3天內 。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發生不符或計劃不合理現象后7天內。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開工前3天內 。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前3天內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前3天內 。
7.3.2 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3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 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開工前3天內 。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條款,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費用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具體金額以招標人確定為準,上不封頂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需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上不封頂,具體金額以招標人確定為準。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上不封頂 。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承包人在施工場地遇到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條件時,不包括氣候條件,按通用合同條款約定執行,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 。
7.7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在工作時間內,連續24小時以上的下雨和雪天氣,或室外溫度低于零下10攝氏度以下;
(2) / ;
(3) / 。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的獎勵: / 。
8. 材料與設備
8.4 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 。
8.6 樣品
8.6.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根據業主需要,主要材料采購前應提供樣品。
8.8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由承包方承擔。
9. 試驗與檢驗
9.1 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2 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 。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 。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 。
9.4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 。
10. 變更
10.1 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
10.4 變更估價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合同中有相同或類似工程項目的,可以參照合同中類似項目的單價調整;合同中變更增加后無類似工程項目的造價,依據變更當期信息價及有關規定計算的價格按照中標價下浮比例(中標價與控制價相比)同比例下浮,變更程序按現行規定辦理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3天內 。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3天內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 。
10.7 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 / 方式確定。
10.7.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 / 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 。
10.8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 。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 3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 。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 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 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 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 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 / 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本工程的材料價格調整方法如下:中標后,不論實際情況如何,本次招標范圍主材不予調整,請投標人結合自身實力進行報價,注意控制風險。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變更價款和簽證價款等風險以外費用另加,變更方法如下: / 。
2、總價合同: ①各種因素引起的材料價格、人工工資、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等變化及風險因素,包括政策性調整風險;②無論本工程是否延期,在施工期間內,除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瀝青混凝土)價格予以調整外(調整方式詳見:11.1價格調整的約定執行),其余均不予調整均按中標單價執行(包括政策性調整)。③施工組織形式和施工措施的調整。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已經考慮,不再另行計取。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①由于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項目,數量按實決算。②由于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項目,其相應單價的確定方式:合同中有類似工程項目單價的,參照合同中類似項目的單價調整;合同中無類似工程項目單價的依據變更當期信息價及有關規定計算的價格按照中標價下浮比例(中標價與控制價相比)同比例下浮。③無論本工程是否延期,在施工期間內,除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瀝青混凝土)價格予以調整外(具體調整原則詳見前款合同價格調整),其余均不予調整均按中標單價執行(包括政策性調整)。④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發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現場簽證,經發包方和監理方字認可后實施。⑤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中綜合單價缺項、漏項、報零均被視為對業主的優惠,中標后不作調整。⑥措施項目清單的報價,應與技術標內容相符。對缺項、漏項、報零的措施項目費用,中標后均不作調整(因設計變更的情況除外)。⑦規費、稅金屬于不可競爭費用,應按安徽省現行的綜合單價及其計價辦法的規定執行。
3、其他價格方式: / 。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 。
預付款支付期限: /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 。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 。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依據》-2018。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 。
12.3.3 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 。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 。
12.3.5 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 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執行通用條款 。
12.3.6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執行通用條款 。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且竣工資料齊備移交發包人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5%(扣除暫列金);決算審計結束后付至審計總價款的97%;余款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兩年滿后付清。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 。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收到后3天內 。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收到后3天內 。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另行約定 。
12.4.6 支付分解表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13. 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 12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24 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2 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承包人負責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應當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或)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有關施工資料的要求。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 。
13.2.3 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
13.3 工程試車
13.3.1 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 。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 / 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 / 承擔。
13.3.2 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 。
13.6 竣工退場
13.6.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2) / ;
(3) / ;
(4) / 。
14.2 竣工結算審核
(1)發包人審核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2)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3)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4)關于承包人收款賬戶的約定: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14.4 最終結清
14.4.1 最終結清申請單
(1)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3份 。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
14.4.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核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 / 。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責任與保修
15.2 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36個月 。
15.3 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工程決算結束后扣除工程總價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2年后退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的退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質量保修責任和應履行的質量保修義務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15.4.3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 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 。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 。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 。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 。
(7)其他: / 。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 / 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另行約定 。
16.2.2 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另行約定 。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另行約定 。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 / 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費用。
18.3 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 承包方自行決定,費用自行承擔 。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 承包方自行決定,費用自行承擔 。
18.7 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 / 。
20. 爭議解決
20.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 。
20.3.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 。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 。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 。
其他事項的約定: / 。
20.3.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 。
20.4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黃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投標文件必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企業資質證書、投標保證金、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考核B證、項目經理任命文件;企業信譽及有關榮譽證明等資格審查資料。
1.2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
1.3投標函及投標承諾
承諾包括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外部關系協調、資金擔保、工程竣工后續服務以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承諾
1.4管理機構配備情況
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以及擬派該工程管理的五大員(施工員、造價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或測量員))
1.5施工方案(簡要描述)(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需要)
包括主要施工機械配備情況
1.6商務標
(1) 投標總價
(2) 編制說明
(3) 建設項目投標總價匯總表
(4) 單項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
(5) 單位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
(6)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7)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
(8) 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9) 不可競爭費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10)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11) 暫列金額明細表
(12) 專業工程暫估價計價表
(13) 計日工表
(14)總承包服務費計價表
(15) 稅金計價表
(16)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一覽表
(17) 發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設備)一覽表
(18)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一覽表
(19) 投標報價需要的其它資料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