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風電項目合作開發投資主體澄清公告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霍邱縣風電項目合作開發投資主體
項目編號:****
二、澄清、修改內容
1.能否提供招標文件中約580MW對應的機位點矢量數據位置,以便進一步分析可能影響推進的風險點并提出控制措施。
回復:由于風機點位信息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不適宜隨競爭性比選文件一并公開,故現階段無法提供。待中選后,根據相關管理要求簽署保密協議(如要求)后提供相關資料。
2.鑒于此次比選未組織現場踏勘,亦未提供風機機位點矢量數據,諸如各政府部門意見,軍事、民航等需結合風機機位點矢量數據進一步確認的土地合規因素,以及場址實測風資源水平能否達到開發條件、送出及消納條件變化能源政策變化等因素,均屬于申報企業在響應時不可預見、但對中選項目的實施產生重大影響的因素。上述因素導致的開發、建設進度或規模不及預期時,是否也應免除違約責任。
回復:本項目風機點位由比選人委托專業第三方機構根據最新的三調數據、礦權分布圖、各類專項規劃等基礎資料,結合區域風能資源分析,并征求自規、水利、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意見后初步確定。
本項目競爭性比選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條款中“關鍵節點延誤的違約責任”中已明確“因甲方認可的土地、電力接入不具備條件等原因導致開發規模/進度不達預期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非中選單位主觀原因導致最終核準批復或建成運營項目規模小于中選項目規模的,二者項目規模差額部分所對應的履約保證金是否應無條件退還給該中選單位。若可根據核準批復或建成運營項目規模退還差額部分對應的履約保證金,何時退還。
回復:按本項目競爭性比選文件執行。
4.對申報企業選擇方式A和方式B組合的模式組建項目公司的,在評審時,該申報企業選擇方式A的申報項目在“申報項目評審標準-項目公司組建方式”一項得分為10分還是15分
回復:若投資主體可在本項目所在地范圍內落實的支撐性煤電(氣電)項目配套的風電項目建設規模采用方式A和方式B組合實施的,則視為本次比選時該投資主體申報2個合作開發項目。
由于評審時以申報項目為評審對象,即上述申報的2個合作開發項目分別按競爭性比選文件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采用方式A的申報項目在“申報項目評審標準-項目公司組建方式”一項得分為10分;采用方式B的申報項目在“申報項目評審標準-項目公司組建方式”一項得分為15分。
5.《霍邱縣****
回復:原則上本項目競爭性比選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條款中所列示的《霍邱縣風電項目合作開發投資協議》為中選單位需無條件接受的格式條款。中選單位提出的合理意見且經比選人同意的,可對《霍邱縣風電項目合作開發投資協議》進行調整。
注:(1)本次比選響應時間地點不變。
(2)此公告視同競爭性比選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競爭性比選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申報企業及時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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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