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轉讓的知識產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瑕疵及購買知識產權可能涉及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產交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中明示的風險,請意向受讓方自行獨立判斷并酌情購買,委托方、權利人、產交所不作任何承諾和保證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不得因上述原因要求委托方、權利人、產交所返還價款或追償。 2.意向受讓方報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已完成對本次轉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全部現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情況為由拒簽轉讓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須承擔相關的全部違約責任。 3.標的轉讓價格為含稅價格,標的成交后,權利人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4.意向受讓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產交所不提供競價場所。 5.受讓方應按照約定及時付清成交款,包括公告中約定由受讓方承擔的費用,受讓方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款,產交所及委托方有權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本次成交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