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蘇0382破申3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了申請人徐州嘉世康建材有限公司對其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作出(2025)蘇0382破31號《指定管理人決定書》,指定江蘇德善(新沂)律師事務所擔任點擊登錄查看。
為順利推進破產程序,管理人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審計機構,現就相關選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債務人基本情況
徐州嘉世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世康公司)成立于2021年11年16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MA27EJB21U,注冊資本11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為江蘇省徐州市****
二、選聘對象及要求
為適應破產工作的需要,擬選聘的具體要求如下:
1、江蘇省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在冊的審計機構;
2、有辦理破產案件資產審計豐富的實踐經驗;
3、接受指定后10日內向管理人出具審計報告初稿;
4、與管理人、債權人、債務人相關人員不存在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作出公正判斷的關系;
5、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三、受聘審計機構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依法對嘉世康公司的企業資產進行審計,并在簽署審計合同后10日內出具審計報告。根據管理人的要求對審計報告進行解釋,依照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義務。服務內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嘉世康公司名下的資產、賬冊等進行全面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具體以管理人委托的審計服務范圍為準);
2、協助管理人開展對嘉世康公司資產的盤點工作;
3、履行審計工作期間或債權人會議召開時,就債權人有關資產審計問題進行解釋和答復;
4、審計費用作為破產費用,在管理人收到破產報酬后支付;
5、管理人可根據發現的財產隨時要求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6、法院、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與審計有關的工作。
四、報名機構應向管理人遞交競聘方案,競聘方案包括如下內容或材料:
1、資產審計機構獨立選聘、獨立遞交競聘資料;
2、報名機構相關材料,包括機構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審計人員配置、以往審計業績證明材料;
3、審計方案工作計劃,包括預計審計期限;
4、報價函,包括收費依據及下浮幅度;
5、審計機構擬派駐審計的工作人員及聯系方式;
6、書面承諾:報名機構與本案沒有利益沖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競選文件真實、合法、有效;
7、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其他材料。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
1、資產審計機構獨立選聘、獨立遞交競聘資料;
2、應聘機構向管理人提交上述資料一式兩份;
3、報名截止時間為****下午五點前;
聯系人:李律師、張律師
電話:****、****
聯系地址:江蘇省徐州市****
六、評選方式
1、由管理人工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比選機構提交的文件進行書面評審,從比選機構的響應程度、服務方案、人員配置、服務承諾、工作業績、報價等進行綜合評價后做出決定;
2、管理人有權要求比選機構二次報價,如比選機構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價的,視為放棄本次比選程序;
3、有兩家以上報名的,管理人綜合審查申報資料后擇優確定資產審計機構。如果只有一家報名的,管理人將慎重審查該機構的資質及條件,并不當然確定為本次案件的中標機構 ;
4、管理人將于報名截止后五日內通知比選勝出的資產審計機構,對于未被選中的機構,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競選文件不予退還。
七、參選機構須知
1、最終選定的機構不得將業務分包、轉包;
2、兩年內與破產企業及關聯單位存在服務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機構不得參與選聘活動;
3、參選機構不得采取串標、圍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4、參選機構的報價為總包干價(含稅價),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與本案有關的一切審計服務及中標后為開展審計工作所產生的食宿費及交通費等一切費用;
5、參選機構應當審慎考慮本案的成本,理性報價,一經選中,應當無條件按照管理人要求工作,不得以報價低于成本為由消極怠工;
6、中標單位需認真負責,如中標單位未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審計工作不符合管理人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管理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有權不予支付審計費用及其他費用;
7、本次報價費用采用包干價(含稅)計費方式,報價中應包含為開展審計工作所產生的食宿費及交通費等所有相關費用,費用經人民法院批準后支付,預計支付時間在管理人收到破產報酬之后,需要競聘單位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8、因破產程序進度的推進,需對已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修改、補充、完善或重新出具報告的,不再另行計收任何費用;
9、如資產審計機構未能按照規定的時間完成工作、未依據相關法定準則開展相關審計工作,或出具的報告存在錯項、漏項等情形的,應調減相應服務費用。如給破產企業或管理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投訴與監督
如對選聘工作有異議,可向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投訴舉報。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供稿:江蘇德善(新沂)律師事務所
歡迎關注
徐州市****
附件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