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遙縣化解歷史遺留不動產“登記難”問題項目補繳土地出讓金核算詢價公告 現決定對已列入平遙縣化解歷史遺留不動產“登記難”問題臺賬項目補繳土地出讓金核算進行公開詢價,歡迎符合資格的機構報名參與。 一、項目概況 該宗地位于興平路東、司法局大樓北,面積206.92平方米,已列入平遙縣**** 二、資格條件 (一)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二)在省級(含)以上相關估價師協會依法登記注冊,處于正常執業狀態,并在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三)申請機構需要具有土地估價資質,土地評估機構資質等級應為B級(含)以上(同一機構若具有房地產三級(含)以上資質必須一并提供)。 (四)通過工商年度年檢和省級土地估價師協會年度年檢。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體要求 (一)土地評估機構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評估土地的價格,按時按質完成估價報告編制工作,對所出具的估價報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二)報價人在報價之前必須全面詳細了解項目情況,如有對項目要求有誤解或者設備材料有遺漏的,由報價人自行負責。 (三)土地評估機構應當履行保密義務,對評估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要做好評估地價保密工作,不得在評估期間向用地單位或相關人員透露和商量地價。 (四)如無特殊情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書有效期自報告提交日起,原則上不超過1年。 (五)報價人需于****17時前將報價文件、本年度同類項目工作業績及相關資質加蓋公章加密發送至郵箱****@163.com,并于****18時前將密碼發送至郵箱****@163.com。逾期未發送者,報價文件無效。 四、現場踏勘 (一)本項目不組織集中踏勘,報價人可經詢價人允許,對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以便報價人獲取有關編制報價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的資料,詢價人對報價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報價人承擔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自身費用。 (二)報價人經現場踏勘,應充分了解項目位置、項目情況、相關專業情況及任何足以影響報價的情況。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報價人自行承擔,詢價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任何因忽視項目現況而導致的損失由報價人自行負責。 五、結果確定 本次詢價按照報價最低的原則并根據工作業績擇優確定,報價結果不再另行通知。報價人惡意擾亂報價正常秩序的,存在“惡性壓價”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惡意隱瞞騙取報價資格條件的,委托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報價的,一經確定,取消其報價資格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 聯系地址:點擊登錄查看309室 附件:關于歷史遺留問題項目補繳土地出讓金核算報價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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