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香高速損毀巧家沿江農村公路提升改造項目施工
答疑
致:各潛在投標人
經招標人確認,現對“都香高速損毀巧家沿江農村公路提升改造項目施工(招標項目編號:****)”答疑如下:
1、問:“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2.2條”關于造價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說明未明確編制人和復核人是否可以為同一人,請明確。
答:根據《交通運輸工程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2號)、《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2020年修正)的規定,本項目投標報價可以由二級及以上注冊造價工程師進行編制,審核由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核。當編制人與審核人是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時,編制人與審核人可以是同一人。
2、問:青樹子至小河路段K16+520~K30+895合同段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205-21 清除滑坡體、崩塌體及巖堆”的單位是什么
答:子目名稱“205-21 清除滑坡體、崩塌體及巖堆”的單位以工程量清單說明中“5.新增清單子目及計量規則”中與之對應的子目名稱的單位為準,即m3。
3、問: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部分“(二)投標函附錄”序號5-提前交工的獎金限額約定內容與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序號17-進度付款證書最低限額數據內容表述不一致。
答:以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序號17-進度付款證書最低限額數據內容為準,即進度付款證書最低限額:200萬元。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的內容由投標人自行根據《合同條款及格式》“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調整。
本次答疑未對招標文件中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招標文件,故本項目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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