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補遺(01)號
各投標人:
1、本項目原招標公告中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
現變更為: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川投資備【****-04-01-228850】FGQB-0240號 )
現變更為: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四家(含聯合體牽頭單位和聯合體成員單位),聯合體牽頭人須是施工單位。(2)聯合體投標,應由聯合體牽頭人獲取招標文件和提交投標保證金,在制作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時,投標人名稱應填寫聯合體牽頭人名稱。(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其他人員要求:1、設計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2、設計技術負責人(1名):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3、給排水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4、電氣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注:1、人員不得重復任職,以上擬派人員由非聯合體投標人(或聯合體負責設計的單位)提供。
現變更為:√ 其他人員要求:1、設計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2、設計技術負責人(1名):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3、給排水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4、電氣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證書。注:1、人員不得重復任職,以上擬派人員由非聯合體投標人(或聯合體負責設計的單位)提供。
4、原招標公告中業績要求√ 無
現變更為:√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 ) 不少于 1(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市政類工程設計業績。
5、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第2.2.4(2)資信業績評分標準中業績(2分)設計業績:滿足資格條件業績得1分,每增加1個類似項目業績加1分,本項最高得2分。注:類似項目業績須提供項目委托合同或協議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同一類似項目業績不能重復計分。
現變更為:業績(2分)設計業績:滿足資格條件業績得1分,每增加1個類似項目業績加1分,本項最高得2分。注:類似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類似項目業績時間以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中載明的設計成果文件提交時間為準,同一類似項目業績不能重復計分
6、原招標文件中投標截止時間: **** 09時30分
現變更為:投標截止時間: **** 09時30分
招標文件以補遺書重新上傳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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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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