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正式披露 項目編號:****
轉讓底價:3.24萬元保證金:0.9 萬元
資產類別土地使用權
標的所在地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區
項目負責人張鵬生 ****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 踏勘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日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 ||
項目基本情況
| 項目名稱 | 大同市**** |
| 項目編號 | **** |
| 轉讓底價(萬元) | 3.24 |
| 轉讓底價是否含稅 | 是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標的簡況
| 土地使用權 | |
| 權利人 | 中高莊信用社 |
| 產權證號 | / |
| 土地面積(平方米) | 370.5 |
| 土地使用權性質 | 其他 |
| 土地使用權性質其他說明 | 非耕地 |
| 地類(用途) | 其他 |
| 地類(用途)其他說明 | 信用社營業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權利人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 資產描述 | 以實物為準 |
| 標的所在地 | 山西省大同市**** |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無抵押、無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轉讓方簡況
| 基本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經濟類型 | 非國有企業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納項目保證金至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指定賬戶。若掛牌期間僅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持相關材料至交易市場辦理成交手續、交納交易服務費,并在簽署成交資料、交納服務費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 3、最終受讓方應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支付剩余交易價款。 4、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已完全知曉以下事項: 1)接受并同意轉讓方按標的的實際狀態交付; 2)同意本次標的交易過戶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當地相關規定執行,相關稅費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 3)同意因政策調整、規劃變動及其他非轉讓方因素引起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積勘測誤差)均由受讓方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4)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實地勘查并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到轉讓方及政府有關部門咨詢并查閱相關資料。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情況),自行承擔一切風險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能否權屬轉移登記、受讓資質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 5)同意確因轉讓方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無法進行時,轉讓方僅退還實際收取的轉讓款項,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6)同意轉讓方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價款發票,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則按國家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執行; 5、意向受讓方需登錄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平臺賬戶,進入“我的訂單”并按系統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報名失敗、競價資格喪失的,交易市場概不負責。 6、意向受讓方報名資料應在掛牌期內補正,退回后補正期限不足一個工作日的,按照一個工作日計算,不受是否在掛牌期內的限制,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補正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7、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等。 |
| 是否接受聯合體受讓 | 否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此次處置標的已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地上構筑物未辦理房產證。根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顯示,該土地使用者為中高莊信用社,點擊登錄查看改制前為大同縣****點擊登錄查看所有的閑置資產。標的可能存在無法過戶或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等風險,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需提前了解標的房產詳細情況及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充分判斷權屬瑕疵,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最終受讓方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與轉讓方及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無關。; 2、根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顯示標的土地類別為非耕地,用途為信用社營業。因土地性質等信息不明,如該等土地為劃撥地,最終受讓方應當自行辦理政府部門的批準手續并承擔相應風險; 3、地上構筑物營業用房3間,約66平方米,其他附屬用房7間,約72.5平方米; 4、此次處置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 |
| 是否設置保留價 | 否 |
| 保證金設定 |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0.9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按系統提示要求交納。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1、保證事項: 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轉受雙方應向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交納的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轉讓方有權扣除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時; (2)在競價活動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時; (3)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產權交易服務費時; (4)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時; (5)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時;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時; (7)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2、處置方法: 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如未出現上述保證事項中的情形,其交納的保證金將在受讓方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返還。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內容,重新申請信息披露 |
交易方式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瑕疵與風險提示承諾函-西坪鎮中高莊村.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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