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和****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投訴列表。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
(2)電子招投標的說明:①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進行招投標活動,不接受紙質磋商響應文件;②磋商供應商須在投標前申領CA數字證書、下載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與競爭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磋商文件,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s://zfcg.czt.zj.gov.cn/)下載專區下載。注意:游客通道獲取的磋商文件僅供瀏覽使用,潛在供應商請通過規定方式依法獲取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