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湘潭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湖南萬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本院已作出(2025)湘01破申39號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為重大破產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以及《點擊登錄查看選任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實施意見(試行)》之規定,本院決定對該案采取隨機方式選任清算管理人。現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湖南萬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登記機關為長沙市****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機構已被列入湖南省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中一級管理人;
2.申報機構在本年度已參加執業責任保險(單次賠償限額不低于50萬,需提供能夠直接體現被保險人和賠償限額的證明材料,不得僅以律師協會或破產協會對外簽訂的協議作為依據);
3.申報機構及從業人員無法律或司法解釋規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公告發布之日,申報機構在法院不超過5件在辦破產案件(管理人提供在辦案件清單并加蓋公章);
5.申報機構訴訟資產網狀態正常;
6.申報機構擬委派辦理本案的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應與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公布一致。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下午5:00止;
2.報名材料提交:申報機構須按附件1清單內容按順序將電子版申報材料匯編后打包壓縮成PDF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qq.com,并同時報送至電子郵箱****@qq.com。郵件和申報材料壓縮包均以“案件名稱+申報機構名稱”命名;
3.申報機構須確保所提交資料真實、合法,如經核查發現存在虛假及違法情形,該機構將不得再擔任該案管理人,本院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本院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后,符合條件直接參與搖號,達不到搖號條件的在我院名冊中符合公告條件的機構中隨機補足。本院對該案件隨機搖號確定一家機構作為案件管理人,并從剩余申報機構中隨機搖號確定一家機構作為備選管理人。
聯系人:審判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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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報材料清單
1.《選任管理人申請書》《選任管理人申報表》(詳見附件2、附件3,加蓋機構公章后提交掃描件);
2.申報機構基本情況;
3.申報機構符合申報條件的佐證材料(主要包括:(1)現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的證明材料;(2)本年度已經參加執業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3)申報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應當回避或不應被指定為管理人的情形的聲明;
4.申報機構委派參與本案管理人團隊的負責人及成員有關材料(主要包括:(1)團隊成員名單(需明確負責人及聯系人);(2)團隊成員執業證復印件;(3)團隊成員個人情況和辦案情況介紹);
5.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申報機構和委派參與本案管理人團隊的負責人及成員正在辦理的破產案件清單(主要包括案件名稱、承辦法院、辦理進度信息);
6.申報機構就其所申報案件擬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2
選任管理人申請書
(申報機構名稱) 已收到貴院選任管理人公告。我單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及貴院選任公告規定的條件,且不存在可能影響忠實履行管理人職責的利害關系。經研究,我單位現申請報名參加 (案件名稱) 管理人的選任。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申報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選任管理人申報表
| 參與申報案件名稱 | |
| 申報機構名稱 | |
| 申報機構地址 | |
| 負責人/聯系電話 | |
| 成立時間 | |
| 執業人員數量 | |
| 是否參加 | |
| 案件辦理情況 | 一、自****以來辦結的企業破產案件(并備注案件類型) 1、 2、 3、 …… 二、正在辦理的企業破產案件 1、 2、 …… |
(說明:本表格樣式及內容不得修改,須按表格所列項目據實申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