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本院于****作出(2025)湘1227破申4號民事裁定:受理申請人王愛武對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注冊成立,法定代表人唐小軍。住所地湖南省懷化市****
現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二十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六條、第八條的規定,擬從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企業破產管理人名單中隨機選取管理人。
二、申報條件
申報機構為2024-2025年度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名冊中的企業破產管理人(管理人必須經省法院審核通過)。
三、申報方式
網上報名:符合資質要求的申報機構,可于****前點擊本公告界面上“我要報名”指引的路徑進行報名申請。
四、報名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00時00分止。
五、選任方式
本院擬定于****09:10時,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上運用系統搖號軟件,隨機選擇管理人。本院對該案件隨機搖號確定一家機構作為案件管理人。只有一家機構報名的,直接指定該機構為本案的管理人。無機構報名的,從懷化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破產管理人【一級】
破產管理人【二級】
破產管理人【三級】
破產管理人【無】
破產管理人【二級】
破產管理人【三級】
破產管理人【無】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