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藤縣新材料產業園建設管網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二期(EPC)
項目編號:****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梧州市****
項目聯系人:李國鴻、周建標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藤縣****
項目聯系人:卓遙、廖榕榕、李艷蘭、王晟
聯系電話:****
更正日期:****
更正內容:
| 更正內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建設規模 | 建設藤縣**** | 建設藤縣**** |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計劃工期 | 總承包計劃工期:300日歷天; 其中:◆設計周期:30日歷天 ◆施工工期:270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 計劃竣工日期: ****。 | 總承包計劃工期:300日歷天; 其中:◆設計周期:30日歷天 ◆施工工期:270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 計劃竣工日期: ****。 |
|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3) 資信業績 項目業績 | 考核期內承接或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每個得30分,本項滿分60分): 類似工程是指以下情況其中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完成過的合同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每個得30分。 (2)設計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完成過項目總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的,每個得30分。 (3)施工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完成過項目總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項目的,每個得30分。 注:上述業績證明以錄入“桂建云”信息為準。如是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何一成員提供業績均可。同一工程項目業績只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不提供業績不計分。 | 考核期內承接或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每個得30分,本項滿分60分): 類似工程是指以下情況其中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承接或完成過的合同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每個得30分。 (2)設計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承接或完成過項目總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的,每個得30分。 (3)施工業績:****至投標截止日期止,承接或完成過項目總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項目的,每個得30分。 注:上述業績證明以錄入“桂建云”信息為準。如是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何一成員提供業績均可。同一工程項目業績只計分一次,不重復計分。不提供業績不計分。 |
| 投標截止時間 | ****9時30分 | ****9時30分 |
其余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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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藤縣新材料產業園建設管網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二期(EPC).GXCF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說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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