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中國電建水電十四局掘進工程公司
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砂石分離機、
壓濾機采購項目
競價采購文件
采 購 人:點擊登錄查看
使 用 人:掘進工程公司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國﹒昆明
第一章 競價采購公告
因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掘進工程公司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以下簡稱“使用人”)施工需要,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采購人”),擬采用競價采購方式進行下列貨物的批量采購,請按以下要求于****(星期二)下午17:00前將報價文件提交至平臺。
項目概況:
GS水電站位于云南省迪慶州****
一、擬采購貨物一覽表
1、采購設備名稱、型號、數量。
|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備注 |
| 1 | 砂石分離機 | 60t/h,偏心振動篩式 | 臺 | 1 | 采購合同簽訂后15天內交貨(或響應人提供的更快交貨時間) | 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 | |
| 2 | 板框式壓濾機 | 60m2 | 臺 | 1 | |||
| 合計 | 2 | ||||||
注:
(1)以上設備對應數量為預估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可能會有所增減,響應人不得以數量增減為由向采購人進行索賠,最終以雙方現場交貨驗收合格數量進行結算。
(2)若因施工圖、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實際供貨數量與采購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響應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二、采購要求
1、本次競價為整體采購,采用多輪競價模式,競價響應供應商報價時須寫明單價及總價、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綜合交貨單價=不含稅固定單價*(1+稅率),綜合交貨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原材料、生產加工、裝車費、出廠檢驗試驗費、采購保管費、運費、過路過橋費、車輛油料費、安裝調試、現場培訓、相關技術服務、稅金(13%專票)、保險費(若有)、利潤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確認供應商后不再增加其它任何費用。
2、交貨時間:訂貨通知單發出后5天內交貨。
3、交貨地點: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
4、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詢比價文件要求。
5、質保期:質保期為到設備組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2個月。
6、響應人的資質要求:
6.1響應人必須為制造企業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具有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2響應人必須提供至少3份2022年至今競價設備同類產品的供貨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復印件)。
6.3響應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4本次競價不接收聯合體報價,不接受代理商報價。
7、成交確定原則: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優。
8、結算及付款方式
8.1貨款采用現匯支付、票據(包含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供應鏈金融產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鏈(農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銀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證)、平安銀行付融通、電建保理(電建融信工行、電建融信農行、電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應鏈金融產品時間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可能延長至12個月,貼息費用由賣方承擔。
8.2付款方式:無預付款,設備到貨款30%,安裝調試完成經業主驗收合格后支付30%,設備安裝調試完成正常運行6個月后支付30%,剩余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1年,質保期后由供應商發起退還質保金申請,綠色建材中心收到質保金退還申請后,一個月內支付剩余10%質保金。
三、聯系方式
采 購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聯 系 人:張秀麗/何文濤
電 話:****/****
使 用 人:掘進工程公司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
地 址: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
聯 系 人:呂軍/郝瑩瑩
電 話:****/****
四、紀檢監督機構
監督機構:水電十四局掘進工程公司紀委
監督電話:****
****
- 1 - -
第二章 報價函
中國電建水電十四局掘進工程公司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
砂石分離機、壓濾機采購項目
1.報價匯總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內容 | 價格 | 備注 |
| 1 | 設備費 | ||
| 2 | 運雜及保險費 | ||
| 3 | 備品備件 | ||
| 4 | 專用工器具 | ||
| 5 | 易耗品 | ||
| 6 | 技術服務費、培訓費 | ||
| 7 | 安裝調試費 | ||
| 8 | 其他 | ||
| …… | |||
| 總計: | |||
| 稅率:13% | 若國家增值稅稅率有變動,按國 家最新政策做相應調整。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說明:
(1)如果報價表按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
(2)上述數量為暫估量,僅用于詢比價階段的報價依據,報價人應充分考慮,合同執行期間的數量則按照現場實際交貨合格品的數量計量,并不會因數量變化進行調整價格。
(3)報價的依據和要求:本次詢價采用綜合交貨單價進行報價,稅率為13%(采用一票制)。
(4)若合同執行期間國家稅率發生調整時,綜合交貨單價計算公式:綜合交貨單價=報價期單價/報價稅率×(1+最新稅率)。
(5)本次競價為整體采購,采用多輪競價模式,供應商報價時須寫明單價及總價、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綜合交貨單價=不含稅固定單價*(1+稅率),綜合交貨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原材料、生產加工、裝車費、出廠檢驗試驗費、采購保管費、運費、過路過橋費、車輛油料費、安裝調試、現場培訓、相關技術服務、稅金(13%專票)、保險費(若有)、利潤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確認供應商后不再增加其它任何費用。
(6)道路運輸增加費用問題:報價人在報價前應做好實地查勘,充分了解本項目實際路況及運輸條件,本次采購報價已含因道路運輸而增加的費用,后續對運輸問題進行索賠事項均不受理。
報 價 人: (蓋單位章)
報價單位業務聯系人: (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 1 - -
1.1設備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規格 型號 | 單 位 | 數 量 | 報價 | 制造廠 | 備注 | |
| 單價 | 總價 | |||||||
| 1 | 砂石分離機 | 60t/h,偏心振動篩式 | 臺 | 1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 … | ||||||||
| 2 | 板框式壓濾機 | 60m2 | 臺 | 1 | ||||
| 2.1 | ||||||||
| 2.2 | ||||||||
| 2.3 | ||||||||
| … … | ||||||||
| 合計 | 填入報價匯總表中 |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多項設備組合可增加此表。
報 價 人: (蓋單位章)
報價單位業務聯系人: (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1.2運輸及保險費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重量 | 公里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運雜費 | ||||||
| 2 | 保險費 | ||||||
| 3 | 其它 | ||||||
| …… | |||||||
| 合計 | 填入報價匯總 表中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3備品備件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商名稱 | 產地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
| 2 | |||||||||
| …… | |||||||||
| 合計 | 填入報價匯總 表中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4專用工器具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商名稱 | 產地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
| 2 | |||||||||
| …… | |||||||||
| 合計 | 填入報價匯總 表中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5易耗品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商名稱 | 產地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
| 2 | |||||||||
| …… | |||||||||
| 合計 | 填入報價匯總 表中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6技術服務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地點 | 單位 | 數量 人日數 | 單價 元/人日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現場技術服務費 | |||||||
| 1.1 | ||||||||
| 1.2 | ||||||||
| …… | ||||||||
| 2 | 培訓費 | |||||||
| 2.1 | ||||||||
| 2.2 | ||||||||
| …… | ||||||||
| 3 | 工廠技術服務費 | |||||||
| 3.1 | ||||||||
| 3.2 | ||||||||
| …… | ||||||||
| 4 | 設計聯絡費 | |||||||
| 4.1 | ||||||||
| 4.2 | ||||||||
| …… | ||||||||
| 5 | 其他 | |||||||
| 合計 | 填入報 價匯總表中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7安裝服務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 序號 | 名稱 | 地點 | 單位 | 數量 人日數 | 單價 元/人日 |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1 | 安裝服務費 | |||||||
| 1.1 | ||||||||
| 1.2 | ||||||||
| …… |
注:表格可擴展、修改并增加內容。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1.8其它分項報價表 單位:萬元
表格格式由供應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項目中,本項可不申報。
報價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合同及附件
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項目字母簡稱]- [年份]-[編號XXX(按順序編號)]
采購項目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中國(昆明)
買方: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合同聯系人: 聯系電話:
收貨聯系人: 聯系電話:
賣方:
地址:
郵 編:
合同聯系人: 聯系電話:
發貨聯系人: 聯系電話: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方、賣方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點擊登錄查看綠色建材中心GS水電站項目部施工所需砂石分離機、板框式壓濾機的采購供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并遵照履行。
一、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1買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按時向賣方下達生產、供應計劃,對賣方提交的當月貨物供應數量和金額結算單進行審核和簽認;
1.1.2負責向賣方按期結算并支付貨款;
1.1.3買方應協助賣方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批件;
1.1.4根據賣方違約證據和索賠資料,向賣方提出索賠、拒絕支付貨款或終止合同。
1.1.5負責與賣方聯系貨物批次供應和對到場貨物現場交接、驗收和簽認工作;負責與賣方進行上月到場貨物規格、數量的核對、統計及上報買方等工作;
1.1.6根據需要,負責到工廠對合同貨物進行監造和參加檢驗、試驗等有關合同貨物質量和供應的監督工作;
1.2賣方的權利和義務:
1.2.1負責按照供應計劃及時向買方提供合格貨物和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1.2.2按要求向買方提交有關合同履行管理人員組織架構圖,并應任命一名賣方代表,授予他在按照合同代表賣方工作時所必需的一切權力;
1.2.3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優質的供應和售后服務;
1.2.4按時與買方聯系辦理所提供貨物供應、現場交接驗收、月度供應的結算統計和簽認工作;
1.2.5按時向買方提交符合買方要求增值稅專用發票;
1.2.6具有要求買方按期付款的權利。
二、供貨范圍及簽約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匯總表
| 序號 | 貨物名稱 | 設備處理量 m3/h | 計量 單位 | 數量 | 不含稅固定單價(元/噸) | 稅率(%) | 含稅綜合交貨單價 (元) | 不含稅總價(元) | 含稅總價(元) | 備注 | |
| A | B | C | D=B*(1+C) | F=E/(1+C) | E=A*D | ||||||
| 1 | 砂石分離機 | 60t/h,偏心振動篩式 | 臺 | 1 | |||||||
| 2 | 板框式壓濾機 | 60m2 | 臺 | 1 | |||||||
| 合計 | 2 | ||||||||||
| 合同總價款(元) | 人民幣大寫: RMB: | ||||||||||
| 不含稅合同價款(元) | 人民幣大寫: RMB: | ||||||||||
| 增值稅金額(元) | 人民幣大寫: RMB: | ||||||||||
| 交貨地點 | 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確切地點由采購人派工程代表現場指定。 | ||||||||||
2、本合同稅率為 %,含稅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不含稅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稅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1合同數量為設計圖紙數量。最終結算量以實際供貨并經驗收合格的規格和數量為準;若因施工圖、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實際供貨數量與合同數量發生偏差時,賣方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2.2本合同采用含稅綜合交貨單價計價,稅率為 %(采用一票制),若合同執行期間國家稅率發生調整時,含稅綜合交貨單價計算公式:含稅綜合交貨單價=原含稅綜合交貨單價/(1+原報價稅率)×(1+最新稅率)。由于稅率變化造成稅額下降導致的合同總價降低的情形,雙方應予認可并執行。
2.3綜合交貨單價=不含稅固定單價*(1+稅率),綜合交貨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原材料、生產加工、裝車費、出廠檢驗試驗費、采購保管費、運費、過路過橋費、車輛油料費、安裝調試、現場培訓、相關技術服務、稅金(13%專票)、保險費(若有)、利潤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確認供應商后不再增加其它任何費用。
2.4道路運輸增加費用問題:本合同價已含因道路運輸條件改變而增加的費用,后續賣方對運輸問題進行索賠事項,買方均不受理。
2.5賣方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工程發包人需要對本購銷合同中的標的物進行甲供時,買賣雙方無條件接受,雙方已簽訂的合同相應終止,賣方應給予理解、接受,不得以此作為索賠依據。
2.5.1發貨通知單格式
| 供應商名稱 | 通知日期 | 年 月 日 | |||
| 通知發貨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及數量(噸) | |||
| 通知內容 | 請貴單位接到以上設備發貨通知于 年 月 日將以上材料送至 指定地點 | ||||
| 買方管理人員簽字 (蓋章) | |||||
三、供貨時間、數量及計量方式
3.1交貨時間為訂貨通知單發出后5天內交貨。
3.2合同所列數量為參考數量,賣方以買方使用項目月計劃為依據備貨,結算數量為根據工程需要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規格和數量。實際發生數量與參考數量的差異不作為對合同價格有影響的因素,也不作為索賠依據。
3.3若買方因特殊情況需要賣方緊急供應時,賣方應積極協調、配合,盡可能最大限度滿足供應,因此而造成的供應不及時,買方不應追究賣方違約責任。
3.4計量方式:設備計量單位為“臺”,以臺計量驗收。
四、供應貨物價款結算期限、結算程序、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4.1設備結算:合同簽訂后,設備到貨安裝調試并驗收合格 30天后,要求提供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3%,采取一票制結算。
4.2貨款支付:無預付款,設備到貨款30%,安裝調試完成經業主驗收合格后支付30%,設備安裝調試完成正常運行6個月后支付30%,剩余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1年,質保期后由供應商發起退還質保金申請,綠色建材中心收到質保金退還申請后,一個月內支付剩余10%質保金。
4.3.1開票信息:
賣方應當按照下列信息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票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79074C
地址: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買方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昆明滇龍支行
買方賬號:********
電話:****
4.3.2付款方式:貨款采用現匯支付、票據(包含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供應鏈金融產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鏈(農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銀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證)、平安銀行付融通、電建保理(電建融信工行、電建融信農行、電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應鏈金融產品時間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可能延長至12個月,貼息費用由賣方承擔。
4.4 如賣方與買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其貨款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天內付清。但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賣方對交付貨物質量的保證責任。
4.5因工程款滯后等原因導致貨款支付延誤,賣方都不能以價款支付延誤為理由延緩或拒絕向買方發貨或拒絕提供相關服務,不能因此向買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五、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5.1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詢比價文件要求。
5.2質保期:質保期為到設備組裝調試驗收合格后12個月。
5.3響應設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裝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購設備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響應單位應保證其提供的設備在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規定的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檢驗應執行最新的國家標準。
六、供貨計劃與到貨時間
6.1賣方以買方使用人訂貨計劃為依據備貨,結算數量以實際供貨并經驗收合格的數量計算。
6.2到貨時間:現場工地交貨,以買方提交需求計劃時間為準。
七、質量和售后服務保證
7.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且是用質量優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藝設計和制造,并經嚴格檢驗;完全滿足規范、標準和合同對貨物規定的所有有關安全和質量要求。不應該存在貨物因設計錯誤或不合理、材料選用不當、工藝粗糙、檢驗缺漏而造成的缺陷,賣方所供貨物因質量問題而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賣方對所供貨物質量負終身責任。
7.2質量保證期:質保期為12個月,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賣方對所供產品質量應負的終身責任。
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因質量造成的缺陷和損壞,應依約向買方承擔責任,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免費修復缺陷或更換。對修復或更換部分的質量保證期按修復或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7.3買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的缺陷,賣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在1天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
7.4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買方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7.5賣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與供貨有關的運輸(運輸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現場)、倉儲、培訓、缺陷責任期的服務等相關服務。
7.6賣方提供的合同約定的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額中。
八、貨物運輸、交付及其風險
8.1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施工現場買方指定交貨地點,驗收前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貨到工地后由賣方負責卸貨,買方予以協助和配合。
8.2在交貨過程中造成自身、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若因買方人員造成的,買方承擔相應責任,否則由賣方承擔其責任。
8.3辦理材料交接手續后,產權轉移至買方,此后貨物風險由買方承擔。
8.4賣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保險,保險費包含在合同單價內。
8.5賣方運輸車輛返程中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9.1計量方式:
(1)設備計量單位為“臺套”,以臺套計量驗收。
(2)具體數量以設備送達交貨地點后,現場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9.2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相關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執行。
9.3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必須隨車提供合同規定的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出廠合格證明文件”及相關證明。質量證明書需加蓋鮮章,復印件加蓋賣方印章后交買方。
9.4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貨物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現場貨物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品牌、質量標準和規范時,買方拒收并由賣方退出現場,賣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9.5按照國家標準和相關規范進行生產、供貨及驗收。每批貨物按照產品執行標準檢驗,買方若有質量異議,立即將此批貨物原地封存,在貨到工地三天內以電話或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到場取樣。買賣雙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樣送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檢驗費用由賣方承擔。經檢驗如果有任何一項技術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賣方自行負責退貨,一切費用及損失由賣方承擔。在處理異議期間,賣方可先行供應相同規格的無異議產品以保證買方工程正常施工。
9.6賣方需嚴格按約定進行供貨,如賣方貨物不滿足合同約定或者貨物檢測不合格,買方將拒收該批貨物,且賣方應立即組織進行更換合格產品等補救措施,所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由于賣方延遲供貨給買方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者,將被列入電建集采平臺黑名單并通報,列入黑名單的供貨商,將無法參與電建集團股份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項目部的采購活動。
9.7數量異議應在貨到工地后及時提出,賣方在接到異議通知起24小時到現場處理。
十、知識產權
10.1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本合同內的供應貨物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有發生,賣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以及由此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10.2由于賣方所供貨物中對商標及知識產權的侵權,被有關部門查處,買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所產生的損失全部由賣方承擔并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工作聯絡
11.1為方便工作銜接,買、賣雙方均需指定專人作為業務代表,具體職責如下:
買方業務代表負責對貨物需用計劃匯總并向賣方下達貨物供應計劃,每批次貨物供貨時與賣方業務代表進行業務聯系和對到場貨物現場交接、驗收和簽認工作;負責與賣方業務代表進行上月到場貨物型號規格、數量的核對、統計及結算等相關工作,解決供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
賣方業務代表負責貨物運輸、卸貨、交接、貨款結算、售后服務等環節的業務協調以及與買方等相關單位的聯絡,賣方業務代表應保持手機暢通,確保及時溝通和聯系,按時參加買方或監理要求參加的相關協調會議。
11.2賣方授權業務人員的調換,應在調換前3天以書面文件通知買方,并得到買方的批準后方可,否則因此給買方造成損失時,賣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1.3通知及送達
賣方確認的送達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買方確認的送達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
收 件 人:
聯系電話:
11.3.1雙方確定的以上地址及聯絡方式為雙方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除收、發貨外的各類通知、協議、函件等文件的送達,以及就合同發生糾紛時在民事訴訟程序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中人民法院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各類文件均按以下約定視為送達:
11.3.1.1以郵寄方式送達的,簽收之日視為送達之日;被送達人拒絕簽收或者未能實際簽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11.3.1.2直接送達的,被送達人在送達回證或函件上簽收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11.3.2任何一方的上述送達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送達信息所做出的聯絡和通知應視為有效。
十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12.1賣方所供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限高、限重標準運輸供貨,不得給沿線道路、臨時道路或其他設施造成影響。在貨物裝卸、運輸中應做相應的環保措施,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對貨物裝卸、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響,均由賣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12.2賣方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入買方施工作業現場,必須遵守買方現場相關的安全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買方現場文明工地等有關管理制度。對不聽從買方管理的人員、車輛,買方有權清理出場。由此影響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責任。
12.3賣方必須對自身出入工地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備安全帽和必要的防護用具,在現場因賣方過錯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由賣方承擔。賣方車輛在場內、外運輸及卸車過程中若造成買方或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12.4 賣方車輛及人員進入買方施工作業現場,在遵守買方現場相關安全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情況下,因買方原因造成賣方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由買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3.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違約金的條件下延期交貨。違約金在質保金中扣除或以現金方式向買方支付。違約金為每延期5天(日歷天)收取延期交貨金額總價的1%,不足5天以5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規定交貨期五天時,買方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此時賣方除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外,同時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13.2若賣方所供的產品因質量問題而給買方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一切損失及賠償費用由賣方承擔。對此,賣方無任何異議。
13.3由于質量、計量、規格型號等原因造成的買方對該批產品拒收、退換、索賠等責任及損失皆由賣方承擔。對此,賣方無任何異議。
13.4本合同簽訂后或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買方對賣方綜合考察不合格;或產品質量檢測結果不合格以及賣方供貨不及時而嚴重影響施工進度時,除追索賣方給買方造成的直(間)接經濟損失外,買方有權終止此合同而賣方無條件接受;對此買賣雙方無任何異議。
13.5賣方未按合同履行約定義務和職責,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或買方有權扣除相應的費用,如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給予相應損失的賠償。并處以同等數額的違約金。
13.6賠償的支付不減輕賣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3.7賣方有腐敗行為的,按相應法規執行。
13.8賣方對賠償或違約金有異議應按規定的時間向買方提出,買方收到后14天內組織有關各方協商解決。但異議的協商不能影響合同項下其它工作的繼續進行。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14.1買方應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做好收貨前的準備和接收人員的安排。貨到工地后買、賣雙方驗貨人員必須及時到達現場并及時辦理驗貨手續。
14.2買方為確保貨物供應在質量、時間上滿足要求,將對生產、倉儲、運輸等環節實施監控,賣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14.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經各方授權人簽字(蓋章)的供應計劃表、結算單、交貨(收料)單及工作聯系單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14.4在供應過程中賣方出現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供應不及時,則買方有權委托其他供應商組織供應,產生差價部分由賣方負責補償。
14.5 本合同簽訂后,如任一方提出對合同進行修改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6凡是買方或賣方當地政府頒布的或以后頒布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管理規定,賣方都必須遵照執行。
十五、合同變更及修改
15.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需進行合同變更,由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15.2合同修改
對本合同條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根據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由雙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來完成,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六、轉讓與分包
賣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部分或全部轉讓與分包。
十七、索 賠
17.1如果賣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不妨礙買方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須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退回貨物所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如果供應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則相應延長所更換或修復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7.2 只要買方的索賠通知是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賠便應被認為是有效的。
17.3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5天內未予回復,該索賠要求將視為被賣方接受。
17.4 若賣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消除質量缺陷,買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該質量缺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十八、供應延遲賠償
18.1供應延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賣方執行分期供應訂單時出現下列情況。
18.1.1不能按期交貨或交貨期內提供貨物數量不能滿足訂單數量要求。
18.1.2交貨地點發生錯誤,非賣方原因除外。
18.1.3賣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能滿足競標文件或合同要求。
18.2發生上述供應延遲時,賣方應積極組織供應,未在買方允許延期時間內供貨的,賣方應承擔延期供貨違約金。如果買方根據上述條款的約定,終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以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相同的其他廠家的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相同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
十九、稅 費
19.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稅法征收的與賣方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9.2若合同執行期間國家稅率發生調整時,按最新稅率執行。
19.3如賣方業務涉及稅務調查,賣方應在3日內通知買方并說明相應情況。
19.4如買方與賣方的業務涉及稅務調查,賣方負有配合調查的義務。
19.5買賣雙方財務部門應及時溝通,賣方有義務提供其當地的稅務法律、法規等文件。
19.6賣方負有對于開票有誤、折讓等情形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義務。
二十、不可抗力
20.1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予以中止。
2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14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受影響的一方,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20.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無法實現訂立本合同目的的,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或暫時遲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20.4本合同任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20.5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20日以上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0.6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的一方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洪水、地震、暴風雪、雷擊、叛亂、破壞、動亂以及買賣雙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均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二十一、爭議的解決
21.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賣方應和具體使用貨物的項目單位先行協商,若協商時間超過60日未達成一致,賣方應與買方再行協商。
21.2如買賣雙方在30日內仍不能協商達成一致,任一方均可向買方公司總部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獨立法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爭議解決地點及解決方式)
21.3協商、調解和訴訟期間,合同應繼續執行,合同雙方不得以爭議為由拒絕執行。
二十二、合同生效、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22.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2.2合同的終止
22.2.1當合同雙方完成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22.2.2若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合同可以終止。
22.2.3如出現下列違約情況,買方有權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根據買、賣雙方約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且在買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時限內仍未履行。
(2)如果買方有充分依據證明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3)如果賣方不能按時提供規定的貨物及相關技術文件。
(4)如果賣方貨物檢驗或試驗不合格。
22.2.4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導致的合同終止。
22.2.5如果當地質量監督部門單位部門提出停止或限制賣方向使用人供應合同貨物。
22.2.6在終止部分合同情況下,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二十三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與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具體如下:
附件一:廉政責任書
附件二: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二十四 、其他
24.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現行規定協商解決。
24.2本合同一式陸份,買方肆份,賣方貳份。
24.3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簽字主體應為法定代表人或為授權文件中寫明的主體。
| 買方(蓋章):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賣方(蓋章): |
| 授權代表(簽字): | 授權代表(簽字): |
|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昆明滇龍支行 | 開戶行: |
| 賬號:5**** 5024 9190 | 賬號: |
| 納稅人識別號:****79074C | 納稅人識別號: |
| 地址: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 地址: |
| 電話: **** | 電話: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廉政責任書
根據工程建設、貨物采購、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招標采購中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貨物采購高效優質,保證國有資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簡稱買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賣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資委對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二)嚴格執行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五)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六)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買方的義務
(一)買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賣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賣方報銷任何應由買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二)買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賣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賣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三)買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賣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買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買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五)買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賣方推薦分包單位,不得要求賣方購買合同外的材料和設備。
第三條 賣方義務
(一)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買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二)賣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買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買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三)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買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四)賣方不得為買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買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賣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二)賣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買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買方建議上級給予賣方若干年內禁止參加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員企業及三級子公司組織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五條 雙方約定
本責任書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由買方或買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約請賣方或賣方上級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條 本責任書有效期與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條 本責任書經雙方蓋章簽署后生效。
買方: 賣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為確保雙方能夠更好地履行XXX采購合同(合同編號:XXX),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買方項目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結合賣方生產、供貨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協議
1、賣方的所有活動、服務必須認真貫徹國家、上級勞動部門、本地安全監督和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辦法、規定。
2、賣方必須對環境污染釆取積極預防并不斷改進的措施,確保環境污染排放達到所在公司的標準,同時應做出持續改進的承諾。
3、為確保賣方的生產和供貨服務對環境影響得到持續有效控制,賣方須建立環境控制制度,同時應建立定期評價環境影響和環境控制的制度。
4、在生產交貨過程中,賣方必須釆取有效措施將產品有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得到識別,以便買方在收貨后能有效控制。
5、在生產交貨過程中,賣方必須釆取措施控制并不斷減小產品給環境帶來的影響,這種影響活動應包括運輸、標識、裝卸等。
6、賣方須建立一套環境事故應急反應程序并且定期試驗和評價該程序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7、賣方應建立接收和滿足買方提出的其它環境要求的程序,并主動告知買方,這種其它要求包括書面和口頭的。如當買方對賣方進行環境方面的投訴時,賣方應及時做出響應。
8、供貨前買方對賣方的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賣方必須檢查督促送貨、協調等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9、認真貫徹“誰供貨誰負責”的原則,賣方人員(包括賣方雇傭的運輸司機等相關臨時人員)在產品供應、服務等期間造成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買、賣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照國務院493號令規定在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10、以上對賣方的安全環保管理要求由買方負責解釋,賣方隨時可向買方咨詢。
11、如有賣違反本協議,買方有權對其釆取適當的經濟懲罰。
12、本協議作為XXX采購合同(合同編號:XXX)的一部分,協議內容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并開始實施。
【賣方】
[公司全稱及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