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疑人及項目的基本情況
質疑人:廣西海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趙雪峰
質疑項目名稱:清衛保潔服務項目
質疑項目編號:****
質疑人提出質疑(交郵)的日期:****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收到質疑函的日期:****
二、質疑答復
我中心收到《質疑函》要求相關供應商提供說明材料,并征求原評審小組的意見。綜合現有材料,現對《質疑函》中所提事項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1:廣西億榮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交人)報價為:****元,項目需求13人,對照最新的北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及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低工資(2200元)+最低社保(960.71元)核算出人均單價最低為3160.71元,成本總價為****.28元,加上垃圾清倒的費用只會更高。因此報價明顯低于成本價。
答:根據原評審小組意見,現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并無明確規定供應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參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條規定 “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供應商有權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進行報價,評審小組綜合所有供應商的報價,依據專業經驗對報價合理性進行判斷。評審小組認為成交人報價不屬于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且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報價情形。同時,沒有證據表明成交人無法保障服務人員最低工資和依法繳納社保。
同時,我中心致函成交人要求其對報價提供相關書面說明或證明材料,成交人在回函時說明該報價是根據公司經營策略作出的報價,并再次承諾不影響本項目的服務質量,能夠誠信履約。
綜上所述,質疑事項1不成立,不予支持。
三、處理結果
質疑事項1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六條規定,本項目將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如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北海市鐵山港區財政局投訴。感謝質疑人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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