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 |
| 項目名稱 | 咸寧市**** |
| 轉讓底價 | 46.95萬元 |
| 掛牌日期 |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資產概述 | |
| 標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咸寧市 |
| 重大事項披露 | 1、此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產權,競買人應實地查看標的物原樣,轉讓標的未設置擔保、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的情況,競買人參加競買即視為接受轉讓標的現狀,委托人(轉讓方)、交易機構對轉讓標的已知或潛在的瑕疵均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2、如在公告信息發布期滿后只有一個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競買人,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內有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買人,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如在公告信息發布期滿后沒有征集到符合受讓條件的競買人,則此次產權交易活動終結。 3、受讓方應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價款。 4、受讓方付清成交價款之日為標的交付日,轉讓標的交付前的水、電費(如有)、物業費由轉讓方承擔,交付日后,與標的有關的所有責任和義務都由受讓方負責承擔。水、電可以重新開戶的,相關手續及費用由受讓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開戶不在轉讓方合同義務范圍內,具體按照交易標的情況和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5、轉讓標的產權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協助,產權過戶涉及的稅費由買賣雙方按政策規定各自承擔,轉讓方只承擔本次交易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賣方印花稅),如轉讓標的需要辦理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出讓手續也由受讓方負責辦理,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及出讓金契稅也由受讓方承擔。 6、受讓方應在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完成標的標的產權過戶手續,否則轉讓方將不再盡協助義務,由此產生的與交易標的相關的所有風險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轉讓方或交易機構追責和索賠。 7、受讓方付清成交價款產權交易費用后,由轉讓方負責交付標的。 8、咸寧市星悅公館三套住宅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產權持有人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
標的資產信息
| 不動產 | |
| 地址 | 位于茶花路12號 |
| 房產證號 | / |
| 建筑面積 | 109.03(平方米)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掛牌起始日期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繳納交易保證金到光谷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7:00前足額到達光谷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為準),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并持有效身份證明、競買保證金付款憑證等到光谷所咸寧公司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領取競價文件。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應當前往光谷所咸寧公司簽訂《競價結果確認書》。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支付到光谷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成交價款、產權交易費用以《競價結果確認書》所列金額為準。 4、受讓方須同意光谷所咸寧公司在收到其全部交易價款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的現狀和瑕疵,對本次標的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標的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6、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參與競價,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標的物現場勘察,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為由拒絕按現狀接收該標的。 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由華廈寰宇房產土地資產評估咨詢(湖北)有限公司對本次公開轉讓所出具的鄂華資報字[2025]第1014號中評估報告的全部內容。若標的面積與現狀有差異,則以實測面積為準,面積差額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
| 特殊事項 | 此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產權,競買人應實地查看標的物原樣,轉讓標的未設置擔保、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的情況,競買人參加競買即視為接受轉讓標的現狀,委托人(轉讓方)、交易機構對轉讓標的已知或潛在的瑕疵均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咸寧市星悅公館三套住宅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產權持有人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15 |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證金交納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交易保證金到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光谷聯交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光谷聯交所咸寧公司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費用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網絡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費用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出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點擊登錄查看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按約定應收取的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點擊登錄查看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點擊登錄查看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能按期簽訂或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成交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的,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能按期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放棄受讓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4、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轉讓方信息
| 轉讓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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