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南資源告〔2025〕42號
經南安市人民政府批準,點擊登錄查看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條件
| 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主要規劃指標 | 拍賣 起叫價 | 加價 幅度 | 競買 保證金 |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
| **** | 侖蒼鎮侖蒼村 | 38398平方米(折57.597畝) | 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娛樂用地、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 | 商業服務業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 1.0<FAR≤2.79 | D≤40% | G≥15% | 6150萬元 | 50萬元整數倍 | 1230萬元(須到賬) |
該地塊用地范圍、規劃條件,詳見南資源規〔2025〕140號文及相關規劃紅線圖。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且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南安市****
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并提交競得后用于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若經金融監管機構查明競買保證金屬于上述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競買資格不予確認。競買成交后,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來源于上述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
(二)南安市****號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貳佰叁拾萬元整(¥****)。未成交者的競買保證金在競買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拍賣方式
(一)本次拍賣出讓不設定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也可以報價,但報價的增價幅度不得小于拍賣主持人宣布或調整的增價幅度。
四、出讓的相關時間及地點
(一)拍賣文本取得:拍賣出讓文本可通過“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或“南安市人民政府”(網址:http:****。
(二)報名地點:競買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進行報名,網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三)報名時間:****9時至****17時。
(四)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16時(須到賬)。
(五)現場資格審核起始時間、地點:****上午8時15分起,于點擊登錄查看504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若無人通過資格審查,則取消項目地塊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六)現場交易(拍賣)時間、地點:現場資格審核結束后隨即于點擊登錄查看第一會議室開始現場交易。
五、競買須知
本次拍賣出讓活動按照“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組織拍賣,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他形式(如電話、郵寄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須在報名規定的時間之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繳納競買保證金并提出競買申請,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需提交材料清單詳見《南安市****點擊登錄查看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競買人在提交注冊信息資料之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則(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服務協議(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規則(試行)》、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公告、出讓須知和有關法律法規。競買人對出讓交易文件有疑問或異議的,可向出讓人咨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注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人提交注冊信息后,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出讓交易文件和宗地現狀無異議。
六、其他事項
(一)競得人須按已審查的建筑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設計。若競得人確需優化建筑設計方案的,須經侖蒼鎮人民政府和點擊登錄查看同意后方可申請建筑設計方案變更。
(二)該地塊計容建筑面積5269.98平方米應按使用功能整體經營,不可分割登記、不可分割銷售、不可分割轉讓,其中:零售商業用地1992.39平方米、娛樂用地3277.59平方米。
(三)競得人應執行《泉州市****
(四)競得人應執行《泉州市****
(五)競得人應執行《泉州市****
(六)競得人應按《泉州市****
(七)該宗地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須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八)競得人不得聯合其他競買人對該地塊進行開發建設。
(九)配建裝配式建筑的比例應按照泉建規〔2022〕3號文件要求執行。同時,競得人應按垃圾分類投放點“十有”標準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十)競得人應根據《南安市****
(十一)本地塊回購房產要求和回購價格
1.回購房產要求:(1)回購住宅用房計容面積83270.33平方米;(2)回購商業用房223間,計容面積9459.24平方米。
2.回購價格標準:住宅用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000元(含稅費綜合單價)計價為回購住宅用房的單價,商業用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000元(含稅費綜合單價)計價為回購商業用房(店面)的單價。
3.競得人須與南安市****
(十二)競得人自出讓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十三)拍賣出讓土地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和契稅等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繳納。
(十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他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先生、李女士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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