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湖南會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譚欽蔚、何姝君、印中林、黃玲玲、譚日洪、會同縣****
本院于****作出(2025)湘1225破申4號民事裁定書:受理會同縣****
本院查明,申請人會同縣日紅建材有限公司于****成立,住所地會同縣林城鎮改河街130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75296F,法定代表人為譚日洪,經營范圍:建筑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家用電器、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批發兼零售;倉儲物流服務;餐飲服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務;普通貨物道路運輸。申請人會同縣日紅建材有限公司資產經湖南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資產總額為****.51元,負債為****.35元,資產負債率281.74%,截至****,公司已嚴重資不抵債,生產經營場所均已不復存在,已無法持續經營。
參照《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移送破產審查和審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的規定,本案為普通破產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二十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指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參考本院立案庭《關于會同縣日紅建材有限公司破產清算選任管理人意見函》的建議,擬從湖南省法院三級企業破產管理人名單中隨機選取管理人。
二、申報條件
申報機構為湖南省法院名冊中的三級企業破產管理人(管理人必須經省法院審核通過)。
三、申報方式
網上報名:符合資質要求的申報機構,可于****17時前點擊本公告界面上“我要報名”指引的路徑進行報名申請。
四、選任方式
本院擬定于****8時30分,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上運用系統搖號軟件,隨機選擇管理人。隨機搖號選擇出的一家為本案管理人;只有一家機構報名的,直接指定該機構為本案管理人;無機構報名的,從湖南省法院管理人名冊中符合報名條件的破產管理人中隨機搖號產生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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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