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嘉園·逸境項目安保服務更正公告
(招標編號:HNCM-SYC****)
一、內容:
國壽嘉園·逸境項目安保服務招標公告于****發布招標公告,因發現招標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三條 勞務工待遇及支付方式內容有誤,現對如下內容進行更正:
1、刪除"2、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統一據實結算。"
2、由"3、甲乙雙方應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五日內對合同期內發生的勞務工人數和出勤天數等情況進行核對,待雙方核對確認并簽字后,由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把所有勞務工的費用統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不得私自將費用分發給乙方勞務工。甲方把所有勞務工費用統一支付給乙方后,乙方按照乙方與各勞務工達成的約定支付各勞務工費用。勞務工的費用發放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按結算費用支付給乙方后,若乙方不及時發放勞務工費用而導致勞務工罷工或者提起仲裁、訴訟的,由乙方承擔其與勞務工之間的用工主體責任,乙方派遣的勞務工不得就各項費用向甲方主張任何支付或賠償責任。
方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接送勞務工,甲方為乙方勞務工提供工作環境。“更正為"甲乙雙方應在每月二十日前對上月發生的安保服務人數、出勤天數等情況進行核對,待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應按照乙方與各安保服務人員達成的約定按月對各安保服務人員支付所得費用,核對無誤后甲方應在乙方開具等額合規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核對費用向乙方支付上月安保服務人員的費用。甲方不得私自將費用直接分發給乙方安保服務人員,安保服務人員的費用發放由乙方全權負責。若乙方因發放輸送安保服務人員的所得費用不及時而導致安保服務人員罷工或者提起仲裁、訴訟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安保服務人員不得就費用問題向甲方主張任何責任,若乙方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變更內容不影響招標文件編制,故開標不做延期,請各投標人以最新的招標文件為準。
二、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點擊登錄查看。
三、聯系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三亞市海棠區
聯系人: 王先生、陳小姐
電 話: 0898 - ****
電子郵件: ****@qq.com
招標代理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海南省三亞市****
聯系人: 林工
電 話: ****
電子郵件: ****@163.com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李云芳(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