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略)
項目編號:(略)
掛牌價格 7.55萬元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略),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略),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略),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市廉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縣國投集團2025年第F03批廢舊物資轉讓項目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其他 | 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現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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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1.自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受讓意向方(競買人)并辦理線上競買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競買報名截止時間)前在**產權交易所官網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最多**3個周期。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網絡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割合同。 4.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市廉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及轉讓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市廉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5.轉讓成交后受讓方須按轉讓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所競得的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均由受讓方負責. 6.轉讓方不保證標的的合同、圖紙、說明書、保修卡、發票等資料的齊全性,如需上述資料,由受讓方自行調查了解。 7.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拆運及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拆卸、切割、裝運以及處置等過程中,如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責任。 8.意向受讓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實地查驗標的,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接受該標的的一切現狀(包括缺陷),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和責任。查驗地點:**縣妙高街道溪邊路及青云小區地下車庫,聯系電話:(略)。 | ||||||||||||||||||||||||||||||||||||||||||||||||||||||||||||||||||||||||||||||||||||||||||||||||||||||||||||||||||||||||||||||||||||||||||||||||||||||||||||||||||||||||||||||||||||||||||||||||||||||
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名稱 | **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注冊地 | **縣妙高街道西街333號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略)U |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7.55 | ||
| 是否(略) | 無 | ||
| 價款(略) | 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
| 與轉讓(略) | 1.意向方(略),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略),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款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待轉讓方(略),**廉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按照轉讓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函,在5個工作日內將(略).轉讓標的物(略),資產評估基準日后的轉讓標的的價值變動,由受讓方承擔。 3.受讓方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略)讓方在收到款項后可出具收款憑據,但不提供正規發票。 4.**產權通過“浙交匯”平臺將全部轉讓價款劃入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5.受讓方必須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交接標的資產,本次轉讓標的的風險由受讓方負責。 6.物資(略),出讓方倉儲場地的安全管理由買受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物資安全、環境安全及作業安全。搬運作業須符合安全生產規范,確保現場場地與人員安全,必要時須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7.嚴禁夾帶、搬運(略)。一經發現,買受方須按價賠償,且出讓方有權終止交付。 8.部分物資可能包含未完全清除的敏感信息,買受方應嚴格按照《GB/T 29246》相關要求及時銷毀,并承擔保密義務至該物資完全滅失后滿2年。 9.搬運作業完成后,買受方須清理現場。出讓方將進行衛生及安全檢查驗收,如未通過驗收,將扣(略)(場地清理費500元/處,垃圾清運費200元/車);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移交確認書》由出讓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憑證,協助買受方辦理保證金結算與退還工作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 |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意向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略) | **信息披露:不變(略),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 剩余3個周期。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 ||
| 資產展示安排 | 提前預約 | ||
| 交易方式 | 動態(略) | ||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聯系方式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劉先生 | 電話 | (略) |
| 手機 | (略) |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市**綠谷信息產業園2號樓 (南面) 1-2樓 | 網址 | https://(略)com/LSPT/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涂先生 | 電話 | (略)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