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泛半導體產業園與金三角連接線項目谷水路(新業橋-雙喜路)、雙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招標編號:**** 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昌街道泛半導體產業園與金三角連接線項目谷水路(新業橋-雙喜路)、雙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已由海寧市****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海寧市。
2.2 建設規模:本項目投資估算3838.1612萬元,工程概算3838.161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約3838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雙喜路南起康湖路,北至谷水路,全長約528.442m,道路標準段寬度為30米,道路等級為城市****
2.3 計劃工期:270日歷天。
2.4 質量目標: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
2.5招標范圍:海昌街道泛半導體產業園與金三角連接線項目谷水路(新業橋-雙喜路)、雙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包括但不僅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路燈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及以上資質,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的對應資質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詳見資格審查辦法前附表。
3.2 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聯合體;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資格預審方法
4.1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7 家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數量限定為 7 家(按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前 7 名為入圍申請人,當得分相同時由審查委員會綜合評審后確定其排名先后),當投標單位少于7家時,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全部入圍。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本工程采用網上登記。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 11月06日至2025年 11月27日10:00止,登陸“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交易平臺(海寧))(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通過“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平臺”自主登記并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和相關附件。(未注冊的單位,請參照《關于海寧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主體注冊及CA鎖辦理的通知》,在線注冊及辦理)。
6.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地點: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寧市****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及嘉興建委《關于統一我市注冊建造師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操作程序規定》的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如擬派項目負責人(以項目經理資格)有在建工程且已變更的,須提供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變更證明。變更證明須經原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項目所在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確認手續證明原件;變更證明和項目所在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變更確認手續證明原件(可同一份資料)均須附于投標資料中,格式自定。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預審公告在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交易平臺(海寧))(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和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上公布。
8.聯系方式
| 招標人: | 招標代理機構: | ||
| 地址: | 海寧市**** | 地址: | 嘉興市**** |
| 聯系人: | 聯系人: | ||
| 電話: | **** | 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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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