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范圍覆蓋點擊登錄查看、32個鄉鎮(街道)教育發展中心、瀏陽市****
二、相關標準: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
1.本項目通過“瀏陽市校園智慧食堂食安管理系統”,實現數據信息的互通、共享,進行實時監管、高效監管,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管理。
2.技術服務主要項目:
(1)提供瀏陽市校園智慧食堂食安管理軟件系統。
(2)系統應用培訓。
(3)數據升級服務。
(4)系統應用日常技術指導、咨詢解答。
(5)數據安全管理。
(6)食堂關鍵環節預警等功能。
(四)系統應用培訓
1. 成交供應商必須結合采購人實際應用情況,制定合理的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落實,確保培訓效果。
2. 培訓人員數量:每校1~2人,每家配送企業1~2人,培訓場次不低于3次。
3. 培訓文檔應包括但不限于:
《瀏陽市校園智慧食堂食安管理系統使用手冊》:結合詳細實例,說明每一個內容和實際功能。
《系統操作視頻》:將針對提交的軟件及相關成果,錄制系統安裝、操作視頻,供用戶學習使用,便于用戶更加方便直觀地掌握系統的安裝和使用。
4. 應用系統改動或應用系統更新升級時,應及時提供相關內容文檔,有必要的情況下組織現場培訓。
5. 乙方應確保培訓人員能夠獨立操作管理系統,并建立好對接聯系。如果培訓人員在后續的操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乙方能夠按照第(五)項要求及時解決。
(五)系統應用日常技術指導、咨詢解答
1. 做好應用咨詢服務(包括電話咨詢和在線咨詢),在本地有專門駐點負責的技術人員,可到現場進行指導。
2. 利用“遠程協助”功能,解決好用戶在應用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包括進行遠程應用輔導、遠程解決問題等。
3. 微信在線服務支持,通過微信服務公眾號提供應用支持服務。
4. 每月、每學期向教育管理部門提供一份瀏陽市校園智慧食堂食安管理系統應用總結分析報告。
5. 乙方確保系統在使用過程中的問題能夠得以及時解決,不得影響校園食堂就餐的正常進行,不得因系統緣故造成大面積無法就餐的現象,不得造成資金結算無法正常進行,否則乙方應全額賠償學校和關聯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數據安全管理
1. 系統與數據本地化部署:系統部署在點擊登錄查看網絡中心機房,且相關數據存儲在本地服務器。
2.例行巡檢與數據備份服務:提供定期巡檢與調優服務,通過定期的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隱患,以免問題發生后影響業務運作;及時調優系統性能,使系統始終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定期數據備份,備份周期不低于每周一次。
3. 技術支持服務:提供技術咨詢、故障診斷、故障排除以及現場支持等服務,并對采購人反映的具體問題做出相應處理,及時向用戶提供所需維修及維護技術保障。
4. 應用狀況簡報服務,根據學校在系統應用過程中的進展,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管理用戶提供應用狀況簡報。
5.根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數據安全保護,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并協助做好等級保護工作。
其他詳見采購需求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采購人指定的時間和地點
五、服務標準:1). 系統升級服務:質量保證期內,免費為用戶提供產品升級,且包括新增功能;
2). 系統維護:定期對系統進行例行維護、檢修及數據備份;
3). 技術支持:提供7×24小時的技術咨詢服務以及3小時故障響應服務,并在接到故障通知后6小時內解決。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提供技術人員值守服務。
4). 其他要求,供應商須根據學校在系統應用過程中的進展,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管理部門提供“系統”使用情況分析報告。
5、產權歸屬
本項目所有成果及資料、數據庫所有權最終歸屬于采購人,中標供應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擅自處置本項目所產生的相關數據,否則采購人有權追究中標供應商法律責任。中標供應商需承諾本項目服務周期結束后,與后續提供服務的供應商做好數據對接工作。
六、驗收標準:1). 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2). 驗收的標準和依據:包括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合同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行業規范;
3). 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
4). 如驗收不合格,成交供應商須重新進行安裝與調試,直至驗收合格。如兩次驗收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與成交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承擔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相關服務。成交供應商須承擔因驗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損失和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5). 如驗收過程中發生糾紛,將委托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或其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如為成交供應商原因,一切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6). 通過第三方軟件測評等安全測評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要求。
七、其他要求:1. 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和各學校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購置、安裝調試試運行、培訓、維護等等費用。如中標后,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或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2.本項目合同簽訂時,由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總采購合同,采購人將出具委托函給成交供應商,由成交供應商分別與各服務學校另行簽訂單項合同協議,單項合同協議服務要求、人員配置要求、其他要求(實施地點除外)等須與總采購合同一致。
3.若教育發展中心進行機構改革,則中標服務企業需免費為新設定的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4. 采購人不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供應商可在投標前進行現場踏勘,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各學校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等責任采購人不予承擔,踏勘費用、責任和風險自理。
5、產權歸屬
本項目所有成果及資料、數據庫所有權最終歸屬于采購人,中標供應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擅自處置本項目所產生的相關數據,否則采購人有權追究中標供應商法律責任。中標供應商需承諾本項目服務周期結束后,與后續提供服務的供應商做好數據對接工作。
6、服務開始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服務期限:
1. 安裝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20天內需完成項目整體安裝;
2. 安全運營服務周期:系統正常運維及培訓工作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服務周期為三年。
3.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4. 履行方式:成交供應商應根據采購人要求,完成項目的整體安裝及運營服務,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7、結算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款項由實際接受服務的各學校分別支付,點擊登錄查看、教育發展中心以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務企業不再額外支付平臺使用費用。具體方式如下:本合同總價按中標結果確定,服務費按中標結果均攤三年,由被服務學校每年支付一次,各校支付金額根據學校規模待定。乙方按約定完成服務后,分別向各學校提供等額發票,學校在收到發票后,從公用經費中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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