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錄: 附錄1: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資質。 附錄2:施工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至少1個公路工程的施工業績。 附錄3:主要人員最低要求:1.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1名,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注冊人員,近5年內擔任過公路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提供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注:****后新辦證換證的“三類人員”在“安管人員考核系統”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員信息。投標人通過網絡打印的帶有二維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視為原件,可不加蓋考核部門公章)。2.項目總工1名,具有路橋類相關專業中級及其以上技術職稱,近5年內擔任過公路工程的項目總工。 附錄4:其他管理人員最低要求:安全員1名,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C 類證書(需在有效期內)(注:****后新辦證換證的“三類人員”在“安管人員考核系統”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員信息。投標人通過網絡打印的帶有二維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視為原件,可不加蓋考核部門公章)。 附錄5:根據《 巴東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在全縣招投標領域推行“五減一強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標人無需提供“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網站截圖,由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在投標截止日現場查詢,并留存查詢截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將直接作否決投標處理。 附錄6:根據恩施州**** 不拖欠勞動者工資承諾書 我公司在參與 (項目名稱) 招投標活動中,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未出現因非法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或勞動仲裁委仲裁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在本項目的投標活動中,若我公司有幸中標,將嚴格執行恩施州**** 承諾單位: (全稱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錄7:根據《巴東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在全縣招投標領域推行“五減一強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標人在投標時無需提供擬投入主要施工機械設備證明材料,無需提供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等相關財務狀況證明材料,無需提供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無需提供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勞務合同證明材料,只需提供書面承諾(承諾書格式附后)。 承諾書 (招標人名稱): (投標人全稱)參加貴單位組織的(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的投標活動,我公司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招標文件內容。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本單位承諾如下: 一、本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依法簽訂勞務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二、本單位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機械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三、本單位財務狀況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證上述承諾內容的真實和準確,在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時,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供招標人核驗,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將承諾和承諾信息作為我單位信用記錄,由“信用中國”等網站歸集并合規應用。 投標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錄8: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不接受大型企業投標。投標人應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文件的劃分標準,應如實填寫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大型企業及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企業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附后)。 附: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本公司參加(招標人名稱)的(項目名稱)的采購活動,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相關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 1.(項目名稱),屬于(招標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建筑業;承建(承接)企業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 人,營業收入為 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2.項目名稱),屬于(招標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建筑業;承建(承接)企業為(企業名稱),從業人員 人,營業收入為 萬元,資產總額為 萬元,屬于(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 以上企業,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投標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1、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填報上一年度數據,無上一年度數據的新成立企業可不填報(以營業執照上注冊日期為準);2、中小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如實填寫并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對其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