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受點擊登錄查看委托,點擊登錄查看在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網址:http:****:
一、競價基本內容及要求
(一)項目概況(采購標的)
1.最高限價:人民幣184344.65元(包干價),供應商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2.成交原則:在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的前提下,報價最低者即為成交供應商。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報價相同的,則按報價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
(二)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價。
8.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三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供應商須提供的材料(競價時將所有材料加蓋公章掃描統一制作成一整份PDF格式文檔上傳至競價附件(要求:真實、有效、清晰),未按要求編制上傳或上傳材料不齊的,視為未實質性滿足競價文件,競價無效。)
▲1.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及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掃描件。
▲2.單位負責人授權書(若有,詳見附件2格式,非單位負責人參加時提供)
▲3.競價保證金繳納憑證(若有)。
▲4.報價表。(詳見格式)
▲5.響應承諾函。(詳見格式)
▲6.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三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證書復印件佐證。
三、技術和商務要求(以下內容不允許負偏離):
(一)項目施工要求:
1.成交人負責施工工作和相關施工項目的聯調配合,提供施工過程所需的所有施工材料、設備。
2.成交人應按規范要求施工,按圖紙要求完成施工項目。
3.成交人在施工前應派員進行實地勘察,與使用方接洽施工事宜,進行交底。
4.成交人在施工過程中要與使用方密切聯系,確保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5.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二)商務要求:
1.交付地點: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45天內必須完成供貨及安裝,并完成通電運行。
3.交付條件:驗收合格
4.驗收標準:按競價文件、工程量清單要求及施工圖要求施工并驗收合格。
5.支付方式: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說明 |
| 1 | 20 | 預付款支付:合同價款的20%,同時承包人須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
| 2 | 40 | 進度款:項目施工完成具備驗收條件時,甲方收到乙方相應價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監理人確認憑證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40%。支付方式:電子轉賬或電匯 |
| 3 | 37 | 項目正常運行通電30天后,甲方收到乙方相關驗收資料并提供的剩余40%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監理人確認憑證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7%。支付方式:電子轉賬或電匯 |
| 4 | 3 | 其余3%為質保金,質保期一年結束后支付。 |
6.售后服務:
6.1.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所有產品免費上門保修1年。
6.2.成交供應商應派安裝人員到現場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
6.3.此次采購的貨物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修,國家無規定的,按廠家標準或與采購單位協商結果保修。保修期內非因操作不當造成需要更換的零配件及設備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包修、包換,到達現場不超過4小時。
6.4.保修期結束后,供應商有責任(或在貨物使用地區指 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對貨物在必要時進行定期維護和修理。
四、報價要求
1.競價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可對競價項目進行單次或多次報價,網絡接受的報價為供應商最后一次提交的報價(供應商上傳的報價表報價必須與系統客戶端最后一次填報的報價一致,否則為無效競價)。供應商應當謹慎報價,因報價不慎而出現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采購結果公告前,對參與報價供應商家數、各供應商的報價等情況,均無法查看。采購結果公告后,所有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均可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后臺查看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名稱、總報價。
3.供應商必須對所投產品進行分項報價并列明所投產品的品牌型號(定制類的產品可不填寫具體型號,但應注明品牌或生產廠家或制造商),若有最高控制單價的,投報單價不得超過控制單價,否則競價無效。供應商應在競價過程時按下述格式編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傳。未按要求編制上傳或上傳材料不齊的,視為未實質性滿足競價文件,競價無效。
4.供應商報價含運輸、安裝、輔材費、稅費等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費用,采購單位不再額外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5.報價表格式如下:
項目報價表
| 序號 | 項 目 | 單位 | 工程量 | 品牌\型號 | 生產廠家\制造商 | 單價(元) | 合計(元) |
| 1 | |||||||
| … | |||||||
投報總價(含稅) 元
供應商(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或投標人代表(簽字或蓋章):
時間:
▲五、技術和商務要求響應表:
| 項目技術和商務要求響應表 | ||||
| 序號 | 品目 | 競價文件要求 | 競價響應 | 是否偏離及說明 |
| 承諾: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若我公司成交,將完全按競價文件要求及合同約定進行實施。 | ||||
※注意:
1、本表應按照下列規定填寫:
1.1“競價文件要求”項下填寫的內容應與“三、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內容保持一致。
1.2“是否偏離及說明”項下應按下列規定填寫:優于的,填寫“正偏離”;符合的,填寫“無偏離”;低于的,填寫“負偏離”。(如有正負偏離的,不管是多么微小,供應商都應在響應表中如實詳細說明)
2、供應商需要說明的內容若需特殊表達,應先在本表中進行相應說明,再另頁應答,但應做好標注說明,方便查閱評審。
供應商(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或投標人代表(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六、合同
成交供應商應在結果公告發出之日起5日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合同不違背本公告采購實質性要求。若成交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有權按照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成交人,也有權重新開展競價采購活動。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民法典。
七、其他事項:
除競價文件另有規定外,若出現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強制性規定但競價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則供應商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強制性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鄒女士****;系統技術服務電話:****
代理機構財務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龍巖市****
采購單位聯系電話:點擊登錄查看 ****
九、其他要求
1.本項目競價保證金:3000 元,競價供應商必須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將該競價保證金繳至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系統顯示的銀行及子賬號(轉賬時請備注:項目編號+競價保證金),保證金以龍巖國資陽光平臺系統查詢到賬為準,系統查詢未繳納的視為未通過資格審查,競價無效。每次招標系統生成的賬號不同,請供應商務必認真核對賬戶信息并自行承擔因款項匯錯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競價保證金開戶銀行及子賬號信息:
賬戶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銀行及子賬號:供應商須自行在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報名成功后,點擊查看投標-投標保證金-獲取保證金開戶銀行名稱及子賬號;若投多個采購包將生成多個對應繳交賬號。請分別根據所投采購包的保證金要求進行保證金繳交。
3.競價保證金的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競價保證金由代理機構于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退回至相應競價單位賬戶。成交人簽訂合同后,成交人將合同掃描件發送至****@163.com郵箱備案(郵件中注明采購編號和項目名稱),并與代理機構聯系方式聯系確認是否發送成功,確認后將無息退回該保證金。
4.本項目不需要辦理CA。
5.本項目不再提供紙質成交通知書,請成交人自行登入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系統打印。
6.網絡競價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首頁“辦事指南-常見問題-網絡競價項目系統操作手冊”。
十、招標代理服務費
1.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以下標準,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服務費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應商須在結果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將招標代理服務費繳至代理機構賬戶。
| 成交金額(萬元) | 服務費比率 | 備注 | ||
| 貨物類 | 服務類 | 工程類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成交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
| 100—500 | 1.1% | 0.8% | 0.7% |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2.代理服務費收款信息(供應商轉賬時應備注項目編號及用途)
開戶行:興業銀行龍巖分行
開戶名: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100399
繳款信息查詢聯系人:吳女士(****)
3.招標代理服務費開票信息發送郵箱:****@sina.com(開票信息請備注專票或普票)
附件1:
一、網上競價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價的潛在供應商,請于報名期限內通過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網址:http:****”。
2.供應商憑注冊時登記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臺參與相關競價項目的網上報價活動。(本項目電子投標流程中,投標人須在上傳電子投標文件前,通過本項目電子交易系統先行完成技術服務費繳納。系統將對繳費狀態進行自動核驗,未完成繳費的投標人,將無法進入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操作界面,請各投標人合理安排時間,確保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前完成全部繳費流程,因未按時繳納技術服務費導致無法上傳投標文件的,相關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成交供應商自行登陸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系統打印并按規定的時間與采購單位簽訂、履行采購合同。
4.辦理貨款支付手續。
二、網上競價實施范圍及收費標準
1.實施范圍:企業采購、行政、事業單位未在《政府采購目錄內》產品及允許采購單位自行組織采購的項目。
2.收費標準:以公告內容為準。
三、競價采購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1.競價采購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公告,采購代理機構將在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站上發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競價供應商及時瀏覽網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時瀏覽或誤讀、誤解網上公告信息而產生的過失,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競價采購報價開始前任何時候,采購代理機構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均可對競價采購文件用補充文件的方式進行澄清、補充、修改,并在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網上發布補充公告。
3.澄清、補充、修改文件將作為競價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報名參加網上競價的供應商具有約束力。
4.采購文件、澄清、補充、修改文件之間的內容前后不一致時,以最新發布的公告為準。
5.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上述競價交易方式不能正常進行的,本公司有權中止交易或臨時決定采用其它競價方式和競價交易規則。
四、競價響應文件1.競價供應商根據網上注冊并已審核通過的用戶名和密碼,具體操作流程見公告首頁“辦事指南-供應商操作手冊”。
2.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即供應商報價文件材料)必須填報的事項包括:
2.1.競價采購文件有其他要求的,應按要求填報。供應商在填寫響應文件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報。響應文件未按要求填報的或供應商的響應內容不符合競價采購文件要求的,將被視為不具備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競價被拒絕。
3.競價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可對競價項目進行單次或多次報價,網絡接受的報價為供應商最后一次提交的報價(供應商上傳的報價表報價必須與系統客戶端最后一次填報的報價一致,否則為無效競價)。供應商應當謹慎報價,因報價不慎而出現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紙質報價材料。
4.供 應 商報價包含保修費、材料費、稅金、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安裝費、技術服務費、裝卸費、輔材費等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費用,采購單位不再額外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5.競價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以競價截止時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服務器數據庫記錄為準,一切因供應商網絡通信或操作失誤造成的競價數據錯誤或缺失均與我公司無關。競價截止時間,以服務器終端顯示的時間為準,請各競價供應商認真輸入響應文件并合理選擇上傳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如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平臺遇網絡故障或服務器故障等重大問題影響正常報價的,則延期競價時間,延期后的競價時間以網上公告為準,已經報價的供應商對延期的項目須重新報價。
7.采購結果公告前,對參與報價供應商家數、各供應商的報價等情況,均無法查看。采購結果公告后,所有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均可通過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后臺查看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名稱、總報價。
8.繳納競價保證金(若有):競價供應商除個體工商戶外競價保證金應從其銀行賬戶公對公轉賬。若競價供應商為個體工商戶的,其競價保證金由經營者個人賬戶轉入的視同認可。
9.供應商在競價大廳(即:投標單位商品信息)填報的內容:商品名稱、產地、品牌、技術參數、型號、采購數量,如出現與供應商提交的PDF響應文件不一致的或漏填的,以PDF響應文件為準。
五、響應文件的澄清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錯誤的內容,可以要求供應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加蓋供應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競價采購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六、成交原則1.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應對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審查。在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價成交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
2.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的供應商至少三家,否則終止競價。
3.經流標、廢標重新組織競價采購的項目,再次競價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可以為兩家。
4.在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同最低報價時,則按報價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注:報價時間以服務器終端顯示的時間為準);報價時間相同時,以競價出價時間早的優先進行排序,并確定最終競價供應商。(如公告有另外規定的按公告要求為準)
5.所有供應商的報價高于最高控制價時,競價無效。除采購任務取消外,采購人將擇期或另擇方式進行該項目貨物和服務的采購。
6.不具備實質性響應競價采購文件是指:
(1)實質性違背競價采購文件,限制了采購人的權利和成交人合同項下的義務;
(2)不公正地影響了其它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的競爭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不符合“技術和商務要求”規定的;
2)報價內容與競價采購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離的;
3)提交的是可選擇的報價;
4)報價內容有漏(缺)報項的;
5)報價文件中提供虛假或失實資料的;
6)不符合競價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款。
7)要求分項報價的項目,供應商上傳的分項報價表總價與系統最后一次上傳的報價不一致的。
8)總價金額與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
7.本項目推薦3家成交候選供應商(如公告有另外規定的按公告要求為準)。
七、最終審查1.采購單位對成交候選供應商所報貨物或服務的價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問題可作進一步的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能成為成交供應商(復雜性、特殊性項目可隨機抽取專家進行評審)。若采購單位在確認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所投產品與產品官網、以往響應文件參數不一致的,有權要求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出具的證明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產品技術要求等),供應商無法出具的,采購人有權不予確認其為成交供應商。
2.若審查小組發現競價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或者競價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應當停止評審工作,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溝通并作書面記錄。經采購單位確認后,應當修改競價文件,重新組織采購活動。
3.采購代理機構對采購結果進行網上公告,質疑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認同該采購結果。
4.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保證評審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審查小組有關人員對評審情況以及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5.采購人有權根據質疑、投訴等情形,要求成交人提供投標文件中所有投標資料(包含檢測報告、證書、證明文件等)的原件進行核對,并對真實性、符合性進行進一步審查。若經核對、審查,發現所提供的材料出現與原件不符或無法完整提供相關原件核對或材料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將被取消成交資格,并上報本項目的行政監管部門。
八、成交通知及合同簽定1. 成交人簽訂合同后,其繳交的競價保證金憑采購單位同意退還競價保證金的書面通知原件后無息退回或提供合同復印件無息退回。
2. 招標代理機構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原額無息退還成交人以外的競價保證金。
3.采購代理機構在項目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同時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并按采購文件和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項目的供貨安裝與調試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務,成交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或成交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有權按照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成交人,也有權重新開展競價采購活動。
4.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若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服務,則追加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九、項目驗收
1.驗收標準:根據競價采購文件、成交供應商網上上傳材料、澄清或補充或修改材料及有關國家、行業規定進行驗收。
2.項目有特別要求的,按采購要求執行。
十、處罰辦法(一)發生以下情況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情節嚴重的將報請采購監管部門同意,給予通報,取消其1~3年參與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采購資格等。
1.放棄成交資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書》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3.競價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的;
4.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競價供應商的;
5.與采購單位、其他競價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應商應嚴格按競價文件要求及內容執行,否則保證金不予退回,同時《成交通知書》自動失效,并視情況對該競價項目再次招標采購,采購人及招標代理公司將保留向該成交供應商提起賠償訴訟的權利。
2.本次競價的所有競價均以人民幣計算,不接受其他幣別的應價。供應商一經應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以違約處理。
3.供應商應妥善保管好用戶名及密碼,用戶名為供應商參加網絡競價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戶登錄后的報價均視為供應商本人真實意愿的表示。并準確理解并同意無條件按競價文件要求及內容執行。如用戶名丟失或被他人盜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應商負責。
4.供應商不得阻撓其他供應商應價,不得有操縱、壟斷、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競價資格,并依法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一、質疑1.潛在競價供應商或競價供應商對本次采購活動的有關事項若有疑問,可向采購單位提出,采購單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
2. 網上競價供應商認為網上競價通知書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競價截止前1個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時間),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并要求作出答復。逾期則不予受理,視同接受本網上競價通知書的所有內容。
3.競價供應商認為競價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采購結果公告之日(不包括當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并要求作出答復。逾期則不予受理,視同接受競價過程和采購結果。
4.采購單位將在收到書面質疑后的7個工作日(不包括當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競價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涉及商業秘密。
5.質疑應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并符合下列條件:
(1)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質疑人應為潛在供應商,且兩者的身份、名稱等均應保持一致。對采購過程、結果提出質疑的,質疑人應為供應商,且兩者的身份、名稱等均應保持一致,并提供已在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已對本項目進行報名的回執函(競價供應商報名中-查看投標-打印回執碼)。
(2)質疑人應按掛號郵件或快遞方式或送達方式遞交向采購人提供原件。
(3)質疑函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①質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②所質疑項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等;
③所質疑的具體事項(以下簡稱:“質疑事項”);
④針對質疑事項提出的明確請求,前述明確請求指質疑人提出質疑的目的、希望采購方對其質疑作出的處理結果,如:暫停競價采購活動、修改采購文件、停止或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成交結果無效、廢標、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等;
⑤針對質疑事項導致質疑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必要證明材料,至少包括:
a.質疑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材料: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質疑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質疑人代表為委托代理人的,還應同時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b.其他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質疑的具體事項是與自已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b2質疑函所述事實存在的證明材料,如: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或成交結果違法違規或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等證明材料;
b3依法應終止采購程序的證明材料;
b4應重新采購的證明材料;
b5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或成交、成交結果損害自已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等;
b6若質疑的具體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處于保密階段,則應提供信息或證明材料為合法或公開渠道獲得的有效證據(若證據無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證明材料為合法或公開渠道獲得,則前述信息或證明材料視為無效)。
⑥質疑人代表及其聯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機、電子信箱、郵寄地址等。
6.對不符合本章第5條規定的質疑,采購方將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未按照規定提交的,書面告知質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內容不符合規定的,告知質疑人修改、補充后在規定時限內重新提交質疑函原件。
7.對符合本章第5條規定的質疑,采購方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答復。
8.質疑投訴人應保證質疑投訴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其他事項
(一)網上競價采購信息發布、查詢地址:
龍巖國資陽光交易平臺:(http:****。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以項目公告為準。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龍巖市萬寶廣場B座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樓
本須知由點擊登錄查看負責解釋。
附件2:單位負責人授權書格式
單位負責人授權書
致:
我方的單位負責人(填寫“單位負責人全名”) 授權(填寫“投標人代表全名”) 為投標人代表,代表我方參加(填寫“項目名稱”) 項目(招標編號: )的投標,全權代表我方處理投標過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標、澄清、簽約等。投標人代表在投標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方均予以認可并對此承擔責任。
供應商代表無轉委權。特此授權。
單位負責人: 身份證號: 手機:
投標人代表: 身份證號: 手機:
授權方
投標人:(全稱并加蓋單位公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詳見注1)
要求:真實、有效、清晰
★注:
1、投標人代表非單位負責人時須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及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投標人代表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投標人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時,只須提供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企業(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除外)、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的“單位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即與實際提交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載明的一致。
3、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以法人身份參加投標的,“單位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即與實際提交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載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參加投標的,“單位負責人”指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即與實際提交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載明的一致。
4、對于接受聯合體形式的投標且供應商是聯合體的,則只需要聯合體的牽頭方提交本授權書。
報名截止時間:**** 09:00:00
競價開始時間:**** 16:42:02
競價截止時間:**** 09:00:00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