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繳納:金額20000.00元,截止時間,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內容: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報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未交納或者未全部交納保證金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轉受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后續受讓義務的; 2、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3、被確認受讓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均未參與網絡競價的; 4、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公告約定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清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的; 5、受讓方不提供紙質報名資料的,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6、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心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處置方式: (1)無以上違約情況,受讓方按約定交納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受讓方所交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2)無“保證內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中心無息原渠道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