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申請與承諾
標的名稱 | 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5.71%) | 標的編號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標的企業所在地區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 | 標的企業所屬行業 | 其他金融業 |
轉讓底價 | **** 元 | ||
聯系人 | 于小姐、顏先生 | 聯系電話 | ****、**** |
聯系地址 | 杭州市**** |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 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六安市****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周仲奇 | 成立日期 | **** | ||
注冊資本 | 7000 | 實收資本 | 7000 |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其他金融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MA2KKH1L2Y | 經營規模 | 微型 |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一般經營項目:(無)。 | ||||
職工人數(人) | 85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杭州**** | 53.83 | ||||
壽縣壽州時代廣場超市有限公司 | 9.93 | ||||
安徽盛華橡塑有限公司 | 9.93 | ||||
諸暨市長運集團有限公司 | 5.71 | ||||
杭州杰仕鋼鐵有限公司 | 5.71 | ||||
霍邱縣金海家電有限責任公司 | 4.29 | ||||
安徽家之都商廈有限公司 | 2.86 | ||||
霍邱縣榮芳米業有限公司 | 2.86 | ||||
霍邱縣今日順家電有限責任公司 | 2.86 | ||||
其他3位股東 | 2.02 | ||||
主要財務指標 | 2024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9 | ****.76 | ****.0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04 | ****.32 | ****.72 | |||||
審計機構 | 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財務報表數據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9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53 | ****.12 | ****.14 | |||||
報表類型 | 季報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內部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其他披露事項 | 1、天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天源評報字【2025】第0839號《點擊登錄查看擬出售資產涉及的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股股份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的特別事項說明詳見該評估報告。 2、標的企業系****由杭州****、杭州杰仕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杰仕鋼鐵”)及其他小股東共同投資設立,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000.00萬元,杰仕鋼鐵出資400萬元,占總股本的5.71%。轉讓方以****為基準日對杰仕鋼鐵進行吸收合并,杰仕鋼鐵于2017年11月在杭州市**** 3、評估基準日后,標的企業出具股東會分紅決議,向全體股東分配350萬元,其中轉讓方分配20萬元,已于****分配到位。 4、其他事項詳見轉讓方提交的本次股份轉讓的備查文件。 | ||||||
轉讓方基本情況(法人/非法人組織)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
注冊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呂永洪 | 成立日期 | **** | |
注冊資本 | 338745.3431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06636T |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批發業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7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71 | |
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地級市(區縣)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杭州市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杭州市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決議文件名稱 | 2025年第十一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杭實集董【2025】35號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5.71%) |
轉讓底價 | ****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交易標的和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認真全面閱讀本次轉讓的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會師報字(2025)第0687號《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及天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天源評報字【2025】第0839號《點擊登錄查看擬出售資產涉及的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股股份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等資料。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申請手續,即視為其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所涉及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交易標的和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認真全面閱讀本次轉讓的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會師報字(2025)第0687號《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及天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天源評報字【2025】第0839號《點擊登錄查看擬出售資產涉及的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股股份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交易資料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對本次交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保證履行有關的義務及承擔投資風險和責任。 2、信息正式披露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為受讓方,其在報名時作出的有效報價為成交價;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等相關文件,并在《股份轉讓協議》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等交易資金(《股份轉讓協議》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本次股份轉讓完成之后,轉讓方不再是標的企業股東,標的企業章程中載明的轉讓方作為股東享有的各項權益責任均由受讓方承繼。 (4)債權債務處置:本次股份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標的企業債權、債務均由章程備案后的標的企業承擔。 (5)本次股份轉讓不涉及員工分流,股份轉讓完成后,標的企業應繼續履行全部員工的勞動合同,維護、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6)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霍邱村鎮銀行公司章程中關于股份轉讓的約定及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監管機構中關于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東資格的規定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商業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22修正)》(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9年第9號公布)《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等文件。 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否滿足以自有資金入股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等條件,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7)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照《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22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文件規定,在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后應按規定履行審查批準手續,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執行。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未通過相關監管機構審查批準的,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及責任,若給相關方造成損失的,可向意向受讓方追償。 (8)意向受讓方知悉并同意,標的企業股東除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履行股東義務外,還應當承擔《安徽霍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監管要求和義務。 (9)杭交所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杭交所及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不代表杭交所及轉讓方對受讓方符合作為標的企業股東的全部條件作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杭交所及轉讓方亦不對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獲得監管機構的同意或核準作出任何的保證及承諾。 (10)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以轉讓方提供的《股份轉讓協議》(樣本)等文件要求為準。 4、清算方案:自轉讓標的評估基準日(****)至轉讓標的交割日(指章程備案完成之日)期間,標的企業的凈資產變化不進行審計清算,由股份轉讓完成后標的企業全體股東按持股比例承繼。 5、本次股份轉讓的交接,在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進行。轉讓方支付完成交易服務費,受讓方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且獲得相關監管機構批準后,轉讓方通知杭交所,杭交所經審核向受讓方出具本次股份轉讓的《產權交易憑證》,受讓方取得本次股份轉讓的《產權交易憑證》后,方可進行股份交割手續的辦理。受讓方負責自行協調標的企業辦理股份交割手續,受讓方自行負責按標的企業提供的資料清單備齊辦理標的企業的章程備案手續需提供的各項證件、資料,并提供給標的企業。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若因受讓方原因導致交割超過30日未完成,轉讓方有權解除《股份轉讓協議》并追究違約責任。因標的企業未進行股東名冊更新及章程備案等現狀無法進行股東備案登記的,所有相關風險、損失及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解決。 6、具體詳見股份交易資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1、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的或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2、《股份轉讓協議》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 10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網絡競價 | |
管理層擬受讓國有產權情況
(一)管理層以自然人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職務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本人簽字 | 是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
否 | |||||||
備注 | |||||||
注: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二)管理層以法人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
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
否 | ||||||||
備注 | ||||||||
(三)管理層以非法人組織名義
標的企業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
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
否 | ||||||||
備注 |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