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129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豐澤區**** | ||
| 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0.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綠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批發市場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商務金融用地 | 5199 | ||||||
| 批發市場用地 | 7800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270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01|****HA0011 | |||
| 現狀土地條件: 無 | |||||||
| 起始價: | 5400萬元 | 加價幅度: | 20萬元 | ||||
| 備注: 20 | |||||||
| 宗地編號: | 豐2025-33號 | 宗地總面積: | 251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豐澤區**** | ||
| 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0.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綠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業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零售商業用地 | 10667 | ||||||
| 旅館用地 | 14468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400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40|****BA0026 | |||
| 現狀土地條件: 無 | |||||||
| 起始價: | 8000萬元 | 加價幅度: | 50萬元 | ||||
| 備注: 50萬元或50萬元的整數倍金額 | |||||||
| 宗地編號: | 豐2025-16號 | 宗地總面積: | 200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豐澤區**** | ||
| 年限: | 70年 | 容積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綠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10008 | ||||||
| 旅館用地 | 10000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5500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12|****BA0009 | |||
| 現狀土地條件: 無 | |||||||
| 起始價: | 27400萬元 | 加價幅度: | 100萬元 | ||||
| 備注: 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金額 |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符合競買申請人條件的,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市****
個人不能參與競買住宅用地。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泉州市****
五、 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450室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 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在**** 09時00分在泉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東海大廈)A幢442室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塊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豐2025-16號地塊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成交價總額50%的成交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3個月內交清。****地塊、豐2025-33號地塊余款自競得之日起1個月內交清。 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成交價款,不能按時支付成交價款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未支付成交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競得人無權要求退還定金。 (二)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清成交價款。新成立的公司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由我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三)開工、竣工時間 上述地塊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并在開工后3年內竣工。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但不超過一年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 ‰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履約。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未竣工計容建筑面積對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1 ‰的違約金。 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東海行政中心D棟409
聯 系 人:詹先生
聯系電話:****
開戶單位: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泉州銀行豐澤支行
開戶賬號:****8012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