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
更正公告(一)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瀘縣****
三、更正內容:
原公告:“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及相關規定提出的特殊條件”
現更正為: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及相關規定提出的特殊條件:
7.1.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
7.2.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的供應商,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三證合一>,加蓋公司鮮章;經銷商須提供廠家授權委托書(銷售書)。
7.3.業績要求:提供****至今的類似業績不少于1個(類似業績是指:已完成的鋼筋材料供應合同且合同供應量300噸及以上)。
7.4.信譽要求: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詢結果為準;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
7.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注: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為準,詳見磋商文件。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日期:****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