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租公告
受委托,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本平臺”)采用電子競價方式對福州地鐵車站便民服務點位(全線網自助飲料機)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位置 | 掛牌價 (元/月) | 點位數量(個) | 租賃期(年) |
| 福州地鐵車站便民服務點位(全線網自助飲料機) | 福州地鐵車站便民服務點位 | 12644 | 74(1、4、5、6共計4條線路共計66處站點布設) | 3(含免租期1個月) |
(備注:標的以現狀為準)
1、租金支付方式:競得人須在本項目免租期屆滿前支付第一筆季度租金。后續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在每個支付季度開始前支付該季度的租金。租賃期內若項目競得人提出新增點位臺數且征得出租方同意,新增點位租金單價按所在站點單個點位同期租金相同標準收取。各站新增數量均不得超過1臺。
2、租金遞增方式:第1-2個租賃經營年(含免租期)租金不遞增,第3個租賃經營年度租金較上年遞增5%。
3、合同履約保證金:月租金成交價*6的同等數額就高取整。競價人須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日歷日內繳納。
4、免租期:1個月。
5、租賃用途:自助飲料售賣機(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鐵運營管理規定,經營類別為:預包裝飲料)。競得人在進場前應當編制經營業態方案并報出租方審核,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經營。租賃期內出租方有權要求項目競得人調整經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類別、定價方案及設備形象,競得人需無條件配合。
6、權屬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方》未辦理。
7、競價保證金:100,000元。
8、標的移交期限:若無特殊原因,標的將于成交結果公告結束無異議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于簽訂合同后3個月內移交(以出租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競價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在平臺注冊時填寫“詳細信息”中的企業\機構名稱\或姓名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項目編號及競價保證金”字樣。
二、招租方式與內容:
1、本次公開競價采用電子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各競租人在規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本平臺的競價大廳(網址:www.salp.com.cn)參與本項目標的的報價,最后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2、各站點交付點位的位置及數量根據出租方實際條件確認并交付。
3、競租標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計算:月租金=最終成交價格,成交單價按競價結果確定。
4、經營要求:
(1)經營過程須遵守市場監管、稅務、食品藥品、環保、消防、衛生、防疫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保證合法經營;競得人若存在被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或要求整改的,須無條件、高效配合響應,否則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等額扣除并代競得人支付罰金,扣除后造成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競得人須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5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差額;若罰金數額超過履約保證金總額,競得人須在接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5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及差額部分費用。出租方扣除競得人應繳罰金等費用并不免除競得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若競得人未按本條執行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區域,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的租金,同時競得人還應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競價人對承租項目的安全防范負全部責任,競價人應確保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如行業標準與福州地鐵的相關標準產生沖突時,競價人應無條件遵行福州地鐵相關標準。
(3)競得人應當對承租資產實施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對品牌標識、形象布置、宣傳、營業人員管理、裝潢裝飾等進行統一的設計和管理。
(4)競得人在經營本項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地鐵運營安全等相關管理制度,服從地鐵運營管理部門的管理。
(5)競得人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商品的補貨和清理、經營空間內設備設施的維護和清潔須按照出租方的要求進行,不得影響地鐵的正常運營秩序。
(6)免責聲明:經營期內設備若發生損壞,出租方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出租方導致的損害除外)。
(7)單個點位僅提供一個電源,自助設備占地面積不得超過:2.5㎡。(如有超出在不影響車站運營且經出租方批準后方可執行;進場前需先行將設備尺寸報出租方并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場)。
(8)所有設備均為全新設備,不得使用污損、廢舊設備。
(9)競得人不得擅自長期停業。
(10)租賃期內出租方有權要求競得人調整設備外觀及屏顯內容等涉及的廣告內容,競得人需無條件配合。
5、電費收繳:競得人承擔項目經營產生的電費。電費分兩部分收費:①電費:電費標準根據國家電網向福州地鐵收取的電費標準據實調整,用電量以福州地鐵約定的計量方式為準。②線損及公攤服務費:按國家電網向福州地鐵收取的電費標準為基數,按15%比例按月收取線損及公攤服務費。
6、物業費:暫不收取。如有調整,由福州地鐵物業管理部門與競得人簽訂協議,另行約定。
7、逾期繳費處置條款
(1)競得人逾期支付各項應繳費用的,逾期天數在7個(含)日歷日以內的,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應繳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二/日向競得人收取違約金;逾期天數在7個日歷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應繳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日向競得人收取違約金出租方可以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競得人欠繳的費用與違約金,但競得人仍需補足合同履約保證金。
(2)競得人逾期向出租方繳納各項費用超過10日的(包括但不限于履約保證金、租金等),出租方有權中斷租賃區域的用電或其他服務設施的供應,或有權采取出租方認為適當的其他行為,直至競得人補齊欠款。
(3)對競得人存在無故多次逾期未足額繳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履約保證金等)行為的,出租人有權根據履約情況將其列入地鐵系統內不守信履約行為人,未來不得參與地鐵項目投標競價。
8、競得人違約責任
競得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區域,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的租金,同時應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未經出租方同意競得人單方面退租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競得人因單方面退租導致的欠繳的租金及公共事業費(若有)仍需補繳。
(2)競得人擅自拖欠租金等各項費用連續30日以上的。
(3)競得人利用租賃區域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違法經營被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停業連續達30日的。
(4)競得人在裝修及經營過程中應遵循各類法律法規,服從福州地鐵集團及物業管理方的各類規章制度,全力配合福州地鐵集團對消防、水電等各類設施的安全檢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執行福州地鐵集團有關消防管理和整改要求。如競得人拒絕或拖延執行整改要求的,出租人有權處以 1000元/次罰金,并有權要求競得人停業整改直到安全隱患排除。連續發生3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5)競得人管理不善,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被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6)競得人使用租賃區域的過程中產生噪音、污水、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等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經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7)未經有權部門審批,競得人擅自破壞建筑結構、改擴建、裝修、增添租賃標的、改變用途、損壞租賃物的。
(8)競得人將本項目租賃物整體租賃經營權以整體轉包、整體轉租、分租、贈與或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處置給任何第三方。
(9)競得人違反公告內容/租賃合同/承諾約定的其它義務,給出租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10)競得人應在合同解除或期滿后15日內自行搬離有關物品并清理遺留物,否則出租人有權任意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丟棄等),造成競得人損失的,競得人自行承擔,出租人不作任何經濟補償。處置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競得人應予以補足。此外,出租人保留繼續追索所受一切損失的權利。若競得人清場時間超過規定期限,超過部分天數所對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場地管理費、水電費等)競得人需進行補繳。
9、每個報名競價人都必須對所報標的實際情況(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狀況、目前經營情況等)做充分了解,確認該標的能夠符合自身經營需要。今后,如因報名競價人對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產生任何糾紛均由報名競價人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和本平臺無關。
10、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不含港、澳、臺)。
11、對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僅限自助飲料售賣機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鐵運營管理規定,經營類別為:預包裝飲料)。競得人在進場前應當編制經營業態方案并報出租方審核,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經營。租賃期內出租方有權要求項目競得人調整經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類別、定價方案及設備形象,競得人需無條件配合。
(3)競價人沒有處于被福建省政府市場禁入期間,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資資格被取消,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鮮章)。
(4)競價人具備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市場監督管理局蓋章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交驗原價,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5)具備便利店的站點,飲料機不得與便利店放置同一側,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租金等費用(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鮮章)。
(6)租期內若飲料機影響便利店經營導致便利店經營困難的站點,出租方可采取減少點位數量或進行點位移位等方式進行調整,承租人需無條件配合,減少點位后租金根據實際減少點位數量進行相應扣減(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鮮章)。
(7)飲料機內所售的產品,定價不得低于車站便利店售價,避免惡性競爭,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租金等費用(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鮮章)。
(8)各站點交付點位的位置及最終可交付數量根據出租方實際條件確認并交付。以不得影響地鐵客運組織和地鐵廣告經營為優先前提。設備機身不得張貼和發布廣告,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租金等費用(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鮮章)。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價。
(10)列入出租方不誠信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價(最終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11)均須提供《承諾函》(需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公章)。
(12)承租人應于競價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競價服務費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免租期屆滿前將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之日起15個日歷日內將合同履約保證金等款項匯達出租方指定賬戶。
(13)其他詳見租賃合同。
12、意向競價人現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競價材料依據《點擊登錄查看資產招租辦理規程》相關規定提交:
競價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不含港、澳、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若三證合一只需營業執照)(交驗原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③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競價提示書》和《網絡競價承諾函》;
⑤競價人具備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市場監督管理局蓋章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交驗原價,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⑥《承諾函》。
有關單位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通過審核并繳納競價保證金后,即成為競租人。
三、時間安排
1、公告時間:****至****。
2、網上報名時間:意向承租人應于****17時前至本平臺(www.salp.com.cn)注冊用戶名,登錄賬號進入“標的申請管理”→“標的公告”→選擇對應的標的點擊“申請競價”,在線提交競租申請。(見本網站首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3、現場確認時間:并于****17時前至本平臺(地址:福州市****
4、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17時。
5、看樣時間:****至****(正常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6、看樣電話:****。
7、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對招租公告內容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因銀行間交易等原因影響保證金的及時到賬,建議競租人通過賬號轉賬(非現金)的方式繳納保證金。競租人的報名時間以保證金銀行系統到賬時間為準。競價保證金以現金方式繳納無效。
2、競價時間及加價幅度:
(1)自由報價階段從****9點00分開始,自由報價時長為120分鐘。自由報價結束之后,以自由報價階段的最高報價作為限時報價的底價進入限時報價階段。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直至無人報價,則競價結束。具體操作方法見平臺主頁“服務幫助-操作說明”。
(2)加價幅度為100(元/月),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或按加價幅度加價的,即為有效報價。
(3)本平臺有權就競價時間做出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本平臺網站進行公告,該項目意向承租人已繳納競價保證金在電子競價活動結束之前不予退還。
3、競價服務費:按照《點擊登錄查看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向承租人收取競價服務費,本項目競價服務費按成交價計算, 交易當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該項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銷、解除、終止等情形的,競價服務費仍按《點擊登錄查看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還。
若未繳清競價服務費,本中心為追索競價服務費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郵寄費、訴訟保全保險費等),均由繳費義務人承擔。
5、本項目最終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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