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浦城縣****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出讓單位)決定公開掛牌出讓 2 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詳見附表)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規定的期限內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 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出讓單位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 **** 8時0分0秒 至 **** 9時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 **** 8時0分0秒 至 **** 9時0分0秒 3.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 **** 9時0分0秒 4.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事項 1、動工及竣工期限 自簽訂交地確認書之日起一年內動工,自簽訂交地確認書之日起三年內必須竣工。 2、出讓價款內涵及繳納時間 本次成交價不含土地契稅、建設部門的規費。 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第一期30日內繳納出讓價款50%,第二期60日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支付第二期出讓價款要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執行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向出讓人支付利息。全額付清出讓價款后次5日交付土地。 3、擬出讓宗地的競得(中標)人未取得項目核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按照約定不得辦理抵押登記。 4、在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前未取得項目核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按照約定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在扣除由競買(投標)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土地出讓金的30%后,退還其余已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不計利息)。 5、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含榮華山組團G35號地塊上現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公司評估,該項目地塊上的地上建筑物價值人民幣3179萬元。競得人競得土地后需與縣**** 6、競得人取得榮華山產業組團G35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繳清出讓價款、宗地稅款,在申請不動產權登記時,對于地上的合法建筑物,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