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號 | 物料編碼 | 物料名稱 | 品牌 | 型號 | 采購量 | 公司主體 | 是否送樣 | 對供應商附言 |
|---|---|---|---|---|---|---|---|---|
| 1 | 水景一雕塑(緞帶)(鏡面) 物料描述:2120*700*2900mm,304不銹鋼鏡面材質 | 1套 | 不送樣 | 具體參見附件 | ||||
| 2 | 主入口雕塑(透石)(鏡面) 物料描述:3200*1700*1200mm,304不銹鋼鏡面材質 | 1套 | 不送樣 | |||||
| 3 | 后場雕塑(海棠)(光面) 物料描述:1200*1200*1500mm,201不銹鋼光面烤漆 | 1套 | 不送樣 |
一、特別提醒:不同投標人出現相同的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使用同一臺電腦制作或上傳,或者不同機器由同一人操作)進行投標等異常情形的,按無效標處理,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將對違規單位納入安徽建工集團黑名單管理并不予退還賠償金。黑名單管理條款詳見第十二條
二、該報價為到場綜合單價,包括運費、稅金,人工安裝,機械費等一切費用。中標至工程完工期間不予調價。
三、控制價總價為 193000 元(含稅,增值稅稅率為 13 %),報價高于控制價的報價按無效報價處理。
四、收貨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
五、供貨期暫定為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具體供貨期以項目部下發的采購計劃為準;具體分批進場時間,以項目實際計劃為準。
六:如甲方需要投標人提供樣品,投標人需無條件配合。確定中標單位后,到場材料必須保證與樣品一致,且必須按通知按時進場。如所供材料與樣品不符或不滿足驗收標準,將給予退場處理,損失由中標單位自行承擔。且我方有權取消中標單位的中標資格。
七:投標人需按我方要求提供稅法規定的可抵扣稅率為 %的增值稅發票,如提供發票無法抵扣相應稅點,則結算時扣除相應稅差。
八:乙方應提供的合格證明材料: (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九、確定單位中標后,合同簽訂前需乙方繳納合同總價的 / %履約保證金(公司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行及賬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光彩支行 ********)。終期結算辦理完成后,30日內無息返還。
十、如供貨期間出現材料質量不符合樣品標準或不滿足驗收要求的,將給予退場處理,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發生退貨導致甲方窩工影響項目生產進度的,所產生的窩工、機械等費用從供應商貨款中扣除;若發生類似問題超過兩次的,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若發生類似問題超過三次的,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并中止合同,納入安徽建工集團黑名單管理;若因乙方原因單方面中止供貨的,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納入安徽建工集團黑名單管理。合同履行完成后一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結算:1、過程結算: 每月25-30日以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驗收合格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2、終期結算: 乙方應在合同約定全部工作內容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0日內與甲方辦理終期結算。
十二:支付:1、過程支付:每月過程結算辦理完成且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后,甲方 三個月 內支付至材料款的 80%。2、終期支付:辦理終期結算后 三個月 日內付至材料款的100%。(如有質保金,則增加質保金規定)另外,乙方同意給予 三個月 的付款寬限期。
十三:黑名單管理:
納入“黑名單”的單位,期間不得參加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屬單位)所有投標活動。“黑名單”期滿后,合同或業務承辦部門按照“黑名單”認定流程進行報批,認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單”。
(一)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將被納入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單”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認定之日起不少于3年。
(1)非法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或者惡意投訴的;
(2)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3)起訴(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不愿達成合理的和解或調解協議的;導致其他單位起訴(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并造成實際損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協助執行或其他行為給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
(4)在“黑名單”管理處罰期內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的;
(5)違反合同約定,情節嚴重的;
(6)其他行為給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造成損失,且拒不賠償的;
(7)嚴重違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規定或建工控股認為需要納入“黑名單”管理的。
(二)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將被納入安徽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單”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認定之日起暫定5年。
(1)在招投標過程中相互串通投標的;
(2)以提供虛假業績等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3)違反合同約定,情節嚴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標后惡意放棄中標或不按規定期限簽訂合同或不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的;
(5)合作過程中存在掛靠行為的。
(三)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投標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終身禁止與其建立合作關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商業賄賂的;
(2)兩次納入“黑名單”管理的,自第二次納入“黑名單”之日起終身禁止與其建立合作關系。
信息來源:https://www.daqihui.com/go/bcpcrm/rest/api/quotation/inquiry/queryDetail?opportunityId=********30117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