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人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二、項目名稱:寧波市(杭州灣)青少年學生實踐基地研學教官服務采購項目
三、項目編號:****
四、原采購公告發布日期:****
五、補充公告內容:
1.招標文件第9頁12.5政策性收費第二條原為:“招標代理費:本次代理服務費肆萬元計取,由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支付給代理機構。代理服務費不另列項目,但其費用在報價時綜合考慮,投標總價中包含此項費用。”
現調整為:“招標代理費:本次代理服務費柒仟伍佰元計取,由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支付給代理機構。代理服務費不另列項目,但其費用在報價時綜合考慮,投標總價中包含此項費用。”
2.招標文件第11頁“九、安全與保險”第2項及第23頁“七、安全與保險”第2項原為“中標人(乙方)須為所有教官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額≥80萬元)及公眾責任險(單次事故賠償限額≥500萬元)”
現調整為:“中標人(乙方)須為所有教官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額≥65 萬元),保險不予賠付部分由中標方(乙方)自行承擔”。
3.本項目投標報價(合同金額)費用為全包價,原描述為:合同金額費用為全包價,涵蓋工資、五險一金、意外險、食宿、交通、稅金、管理費等,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不另計加班。
現調整為:“合同金額費用(投標報價包括但不僅限于)為全包價,涵蓋工資、意外險、食宿、交通、稅金、管理費等,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不另計加班”。招標文件其他對應處作同樣調整。
4.本項目付款方式原為“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服務報告、考核得分、出勤明細及增值稅專用發票,考核達標,甲方 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
現調整為:“次月10日前提交上月服務報告、考核得分、出勤明細及增值稅發票,考核達標,甲方 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招標文件對應處作同樣調整。
5.招標文件中其他部分描述與本次修改內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次修改后內容為準。
6.其他內容不作調整。修改后的招標文件詳見附件。
六、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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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寧波前灣新區****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慈溪市****
電 話:****
聯 系 人:繆臻、李皓琛
受理異議聯系人:魯燕
聯系電話:****
當前位置:









